*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11225210200017089-XM001
项目名称:北京城市副中心步行和自行车系统示范段过渡期运维
预算金额:298.789716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298.789716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标的名称
采购包预算金额(万元)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
北京城市副中心步行和自行车系统示范段过渡期运维
298.789716
1项
采购目标:北京城市副中心步行和自行车系统示范段(乾行路)管理范围北起宋庄文化区南街(北向分别接六合西路、六合东路),向南依次经后屯路、101乡道、通燕高速、京秦铁路、召里路、运潮北路、减河北岸路、减河、减河南岸路,终点至通胡大街(南向接景行路),全长约 2.5 公里。开展道路、桥梁日常养护,道路保洁、铲冰除雪、防汛保障、专业值守、机电设施运维等工作。采购要求:北京城市副中心步行和自行车系统示范段(乾行路)道路、桥梁、泵站、机电、交通设施及其它附属设施进行维护,维修符合《城市桥梁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中的验收标准,达到合格等级。(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6个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 。
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养护作业(路基路面养护和桥梁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须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本)(需注册在本单位),且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或其他职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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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