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生态环境局夏邑分局2025年夏邑县乡镇空气站维护服务(23个站点)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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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编号:商财采招-2025-48 | |||||||||||
2、项目名称:商丘市生态环境局夏邑分局2025年夏邑县乡镇空气站维护服务(23个站点)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2,200,000.00元 | |||||||||||
最高限价:220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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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 采购内容及范围:夏邑县23个乡镇空气质量监测站点运维服务(具体采购内容详见服务内容)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3.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 5.4.采购预算金额:220万元; 采购控制价:220万元 5.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5.6.服务期限:1年 5.7.项目地点:夏邑县境内 5.8.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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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合同履行期限:1年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和监狱企业发展扶持政策,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审计合格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不足一年,则按成立年份推算,须提供单位财务报表及本项承诺或相关证明);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和缴纳社保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提供主管机关出具的免税证明); ⑤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2.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根据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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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