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建设地点:重庆市铜梁区淮远新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铜梁中学扩建项目总占地面积为146.56亩,总建筑面积107114.1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78278.7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8835.43平方米。项目新建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大门、附属用房、地下车库等共12个单体建筑。其中,图书馆20137.39平方米,教学楼47944.88平方米,食堂9564.09平方米。配套道路长355米。总投资额约86183.23万元,工程费约65803.81万元。
金龙文化产业基地项目一二期总占地面积为218.97亩,总建筑面积87966.69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86894.6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072.02平方米。项目新建金龙综合体育中心、金龙艺术培训中心、金龙美食城、公寓、大门、运动看台、锅炉房、锅炉房、附属用房等共11个单体建筑。其中,金龙综合体育中心10714.26平方米,金龙艺术培训中心8725.27平方米,金龙美食城7363.58平方米,公寓60137.72平方米。配套道路总长268米。总投资额约149980.64万元,工程费约65028.23万元。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约 236163.87 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暂估金额为 131432.04 万元。
2.4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其他相关工作以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修复和保修工作等内容,具体范围为:
2.4.1 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按招标人的要求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限额设计、负责配合施工图阶段评审论证及配合办理施工图审查相关手续、开工到竣工的驻地配合服务、施工全过程中的技术咨询服务,满足招标人各项功能性要求并达到国家和行业现行规范标准及验收合格标准。按招标人要求按质按时提交施工图阶段设计成果。
2.4.2 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招标人及相关职能部门审核认可的施工图纸所示的全部工作内容,施工阶段BIM技术应用服务等全部设计内容范围内的工程施工内容,满足工程质量、工期、安全控制要求,完成资料归档移交等工作。
2.4.3 EPC实施过程管理中包含但不限于:配合招标人办理本项目EPC总承包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核准、办证、备案、外协谈判等的相关手续办理、协调配合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综合调试、竣工图的审核、试运行考核、竣工验收、质量保修等直至满足招标人要求并交付招标人接收使用。
2.4.4 以上范围的全部工程内容以及招标文件中补充的工程内容、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均为暂定,最终实施范围及工程量,以工程实施中招标人确认的工程实施范围及工程量为准。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66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其中:
设计周期:施工图设计60日历天;
施工工期:600日历天。
3.1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铜梁中学扩建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属于政府采购工程,金龙文化产业基地项目一二期工程总承包(EPC)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2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铜梁中学扩建项目工程总承包(EPC)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以合同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分包给中小企业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40% 以上。金龙文化产业基地项目一二期工程总承包(EPC)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下列设计和施工两类资质:
I、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设计资质之一:
①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
③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II、施工资质:投标人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4.1.2 投标人还应在业绩、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4.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2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