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5]-00207号-01;
2.项目名称:鸡冠山玻璃桥拆除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248.1455万元;
5.最高投标限价:248.1455万元;
6.招标范围:保护性拆除玻璃天桥及其配套设施,不得破坏周边环境(详见工程量清单、技术标准和要求及合同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7.计划工期: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0天内完成;
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质量验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和合同约定标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所属行业:建筑业;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②《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③《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④《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⑤《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国家最新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注:①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3]23号)文件要求,吉林省建筑业企业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三级资质,自2024年7月1日起,原资质许可机关不再受理资质换证申请,相应证书逾期自动作废。
②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延续、换证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有关有效期延期、换证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3.2供应商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无在建工程,并提供无在建承诺书,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根据[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3.4供应商须具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2022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5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供应商,不得为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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