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谈判采购公告
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提供账务重建相关服务谈判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提供账务重建相关服务,项目业主为冀中能源国际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采购人为冀中能源国际物流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谈判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近年来,国际物流集团报表为了满足集团整体财务决算的需要,存在减值准备计提不足等问题,拟债权还原后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真实反映国际物流集团本部以及各分子公司近四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相关决策提供可靠翔实的依据,国际物流集团拟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开展账务重建相关服务;
2.2采购范围:为国际物流集团总部和子、分公司的财务管理架构设置提供咨询服务和建议;对国际物流集团账务重建方案、采购人本部和各分子公司以及特殊银行账户等建账主体单独建账提供相应服务;根据账务重建结果,出具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相关成果文件;根据实际情况对其他审计服务事项出具相应的成果文件;具体内容详见谈判采购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3项目地点:冀中能源国际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2.4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90日历天;
2.5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和规范,并满足采购人要求;
2.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1) 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人员、专业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与本项目相适应的服务能力和完善的管理制度;
(2) 供应商须具有财政部门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资格证;
3.1.2项目负责人要求:需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
3.1.3财务要求: / ;
3.1.4业绩要求: / ;
3.1.5信誉要求:
(1)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3)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1.6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的谈判采购活动,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谈判公正性的谈判响应单位,不得谈判;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4.谈判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5年9月5日09:00时至2025年9月10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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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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