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佛山新机场大道一期工程项目施工一标项目经理部
(二三项小材)采购策划方案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佛山新机场大道一期工程项目施工一标项目,项目位于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路线呈南北走向,南起合和大道,北至机场南侧出入口,路线总长约1.83km,工程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兼顾城市道路功能。主线设计车速80km/h,辅路设计速度50km/h。机场专用线以北道路红线宽120m,机动车道主线设双向10车道,辅路设双向6车道;机场专用线以南道路红线宽60m,机动车道主线设双向6车道,辅路设双向4车道。项目业主为佛山机场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资金已经落实。
二、二三项小材包件投标人资格条件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行业无该项的除外)。
(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内(2023年3月至开标之日)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近三年内(2022年3月至开标之日)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3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2022年3月至开标之日)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三、招标人名称、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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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