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上社煤炭有限责任公司超低浓度瓦斯综合利用项目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JNC252-CG-250821593、SXZB-2505 3373GZF075/001)
采购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阳泉市/盂县
一、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 目阳泉市上社煤炭有限责任公司超低浓度瓦斯综合利用(项目编号:JNC252-CG-250821593、SXZB-2505 3373GZF075/001),以由阳煤销字[2025]54号批准,项目资金来自其他资金,采购人为阳泉市上社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现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对该项目组织询比采购。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项目概况:阳泉市上社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可利用的抽采瓦斯情况如下:瓦斯浓度0%~7%,瓦斯纯量约10m3/min,目前全部排空未利用。为提高矿井瓦斯资源利用率,实现温室气体减排,现利用瓦斯抽放泵站排空的低浓度瓦斯作为原料,采用蓄热氧化方式进行发电,计划与第三方专业机构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由第三方专业机构负责项目的设计、投资建设、管理和运营。矿方不进行项目投资。
2.2 采购内容与范围:
2.2.1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001标段:阳泉市上社煤炭有限责任公司超低浓度瓦斯综合利用
标段内容:超低浓度瓦斯综合利用(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2.2.2采购范围:
第三方专业机构负责超低浓度瓦斯综合利用项目的设计、投资、建设、管理和运营,将所发电量提供给煤矿使用,煤矿支付电费。
2.3服务完成期限:服务期限暂定20年,建设周期要求合同签订后一年。
2.4服务地点:阳泉市上社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2.5服务质量要求:项目设计、设备安装、运行维护符合国家及行业技术标准、规范。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001标段:阳泉市上社煤炭有限责任公司超低浓度瓦斯综合利用,该标段中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3.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业绩要求: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具有2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瓦斯蓄热氧化发电项目业绩(包含在建项目,在建项目以签订合同作为认定依据,无需提供项目对应的任意一张结算有效发票)。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类似业绩需同时具备合同协议书、与类似业绩对应的任意一张有效结算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
合同复印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服务内容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发票要求:发票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3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响应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
3.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比采购活动。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5-09-05-17:30至2025-09-08-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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