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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市地铁7号线项目(新型盾构同步注浆材料)自购物资集中采购招标招标公告

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市地铁7号线项具(新型盾构同步注浆材料)自购物资集中来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BJWLGS-ZB25-53)

1.招标条件

1.1本次招标项目名称:

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市地铁7号线项目部,项目业主为青岛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八局集团现代物流有限公司。上述项目所需盾构新型盾构同步注浆材料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一)项目名称

青岛市地铁7号二期土建一标段一工区项目。

(二)业主单位

青岛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三)合同工期、合同工程造价

工程工期:37个月;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12月31日,计划完工日期:2026年12月31日,本工程合同造价:9.258亿元。

(四)工程概况

青岛市地铁7号线二期工程一标段位于青岛市李沧区,全长约3.78km,共设3站4区间,起与8号线沧口机场站,线路向北与3号线振华路站换乘,出站后沿重庆中路向北至兴国路站(1号线)。平均站间距为1.23km,全部为地下线。区间采用矿山法及盾构法施工;车站主体采用明挖法施工。

收货地址: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重庆中路618号。

2.2招标内容

本次物资招标范围:青岛地铁7号线项目盾构新型盾构同步注浆材料。具体招标采购物资品种及包件数量详见招标公告一览表(附件一)。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投标人资格要求如下:

3.1.1盾构新型盾构同步注浆材料(XXDGZJCL01)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企业经营范围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业生产商或中间商,投标人须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基本账户证明资料并加盖单位章。

(3)生产能力要求:满足项自生产所需。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相应的财务能力,资金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两年中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截止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人成立时间不满一年的不需要提供)。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铁路、公路、市政、水利水电、房建工程项目同类物资近三年的供货业绩一份(须附供货合同复印件)。如是中间商投标,则提供本单位或生产商供货业绩一份(须附供货合同复印件)。

(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包含招标公告发布时间点的当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在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发布的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内且处于限制交易期内;近三年与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各子分公司发生恶意诉讼的供应商不允许参与本次投标,但在诉讼或仲裁案件中供应商撤诉、或接受调解未主张违约金及利息的除外;投标人近三年内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及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单位行贿”、“骗取合同”记录。

(8)其他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存在关联关系的投标人原则上不得共同参与同一项目同一包件投标,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若存在围标、吕标行为,将纳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录。

4.**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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