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编号:ZTDJW2025-127
1.采购条件
1.1太子城至锡林浩特铁路内蒙古段房建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采购人资金来源为获得的工程款,玻璃、铝型材已具备采购条件。依据公司批复意见电建物计划【2025】第123号文《关于太子城至锡林浩特铁路内蒙古段工程玻璃、热镀锌钢管型钢、耐候密封胶、涂料、铝型材申请计划的批复》,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太子城至锡林浩特铁路内蒙古段房建工程项目部作为采购人实施竞争性谈判采购。
1.2采购方式
在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crecgec.com)采用公开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响应人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采购内容
2.1项目概况
太子城至锡林浩特铁路位于河北省张家口和内蒙古锡林郭勒盟境内,呈南北走向。线路南起崇礼铁路太子城站(不含),途径张家口市崇礼区、张北县、沽源县、塞北管理区,进入锡林郭勒盟境内经太仆寺旗、正蓝旗、北迄锡多线锡林浩特站。线路全长393.322km(新建线路152.478km,既有线路240.844km),其中张家口市境内线路长133.701km、锡林郭勒盟境内长259.621km(包含新建线路18.777km)。
太锡铁路内蒙古段共设10座车站,其中包括1座新建站、9座改建站,分别为太仆寺旗站(新建)、黑城子站、正蓝旗站、阿都呼都格站、桑根达来北站、乌日图站、白音库伦站、灰腾梁站、贝力克站、锡林浩特站;且在锡林浩特站设动车存车场1处。房屋共计129栋,总建筑面积62202m;其中站房4座、建筑面积18000m(含接建及改造),四电及生产生活房屋125栋、建筑面积44202m(四电房屋54栋8850m)。
2.2采购内容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物资为玻璃、铝型材,共划分为两个包件,具体物资名称、规格、质量标准、数量、交货时间、地点、状态、收货单位等情况,详见《采购物资包件一览表》(公告附件一)。
3.响应人资格要求
3.1玻璃(一包件)
3.1.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响应产品生产经营范围,有三年以上响应产品生产、供应经验,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经销商。
3.1.2许可和认证:采购产品属于强制认证范围,需提供生产商有效的CCC强制认证证书,且证书有效。
1.3生产(供应)能力: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划,能按需求计划组织生产、供应、交货。
3.1.4财务能力:近二年销售业绩、财务状况良好,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年均主营销售收入不低于100万元,经销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年均销售收入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提供采购人近两年年度财务报表(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等主要财务报表)。
3.1.5质量保证能力:组织机构健全,人员、生产设施配备齐全、合理;生产设备、工艺先进,计量器具、试验仪器标定合格、有效;原材料采购渠道正规,质量有保证,重视产品生产过程质量管控,原材料进场检验、生产过程质量控制、出厂检验等环节能有效按质量管理体系要求进行管控,确保产品符合技术规格书及现行国家标准,产品采用托盘包装、运输;提供通过第三方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CMA或CNAS合格、有效的响应产品检验报告,因采购物资规格过多,仅提供采购物资中玻璃任意一种型号即可。产品质量证明资料随货同行,保证产品资料可追溯性,产品质量证明资料随货同行,保证产品资料的可追溯性。经销商需提供生产商授权委托书。
3.1.6供货业绩:在大中型铁路、市政、工民建工程供货良好,提供近三年供货的成交额(或结算额)100万元以上不低于三个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资料(供货合同)。
3.1.7履约信用:近三年在大中型铁路、市政、工民建工程履约良好,自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前二年内,未发生过因骗取合同等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情!,无恶意催要货款、无故停止供货、不按约定调价等行为,在参与响应、合同履约无不良记录,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信息无不良记录。
3.2铝型材(二包件)
3.2.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响应产品生产经营范围,有三年以上响应产品生产、供应经验,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经销商。
3.2.2许可和认证:采购产品不属于强制认证范围,无需提供生产商有效的行政许可证或强制认证证书。
.2.3生产(供应)能力: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划,能按需求计划组织生产、供应、交货。
3.2.4财务能力:近二年销售业绩、财务状况良好,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年均主营销售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经销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年均销售收入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提供采购人近两年年度财务报表(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等主要财务报表)。
3.2.5质量保证能力:组织机构健全,人员、生产设施配备齐全、合理;生产设备、工艺先进,计量器具、试验仪器标定合格、有效;原材料采购渠道正规,质量有保证,重视产品生产过程质量管控,原材料进场检验、生产过程质量控制、出厂检验等环节能有效按质量管理体系要求进行管控,确保产品符合技术规格书及现行国家标准,产品采用托盘包装、运输;提供通过第三方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CMA或CNAS合格、有效的响应产品检验报告,因采购物资规格过多,仅提供采购物资中铝合金型材任意一种型号即可。产品质量证明资料随货同行,保证产品资料可追溯性,产品质量证明资料随货同行,保证产品资料的可追溯性。
3.2.6供货业绩:在大中型铁路、市政、工民建工程供货良好,提供近三年供货的成交额(或结算额)100万元以上不低于三个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资料(供货合同)。
3.2.7履约信用:近三年在大中型铁路、市政、工民建工程履约良好,自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前二年内,未发生过因骗取合同等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情,无恶意催要货款、无故停止供货、不按约定调价等行为,在参与响应、合同履约无不良记录,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信息无不良记录。
3.3其他要求:提供技术支持、保供措施服务;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的参加同一包件响应。
3.4不接受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及采购人限制响应的供应商。
3.5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符合响应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竞争性谈判采购的响应人,必须在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进行供应商注册,并于2025年9月10日16:00时前(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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