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采购公告
一、采购单编号:GX-202509-002074
二、采购单名称:西藏华电那曲双湖10MW(配储能)光伏发电项目可研阶段勘察设计服务
三、采购单位:华电金上昌都新能源有限公司
四、采购方式:公开询比采购
五、采购类型:服务
六、报价方式:整单报价
七、报价截止时间:2025-09-08 12:00
八、服务开始时间: 2025-09-10
*十、采购清单
序号 | 采购人 | 物资名称 | 税率 | 采购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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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华电金上昌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可研阶段勘察设计服务 | 6% | (1)按照《光伏发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程》(NB/T 32043-2018)及集团相关要求,进行光伏项目(含构网型储能)可行性研究设计,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达到初步设计深度,其中需提出光伏支架基础施工图、光伏场区桩基布置图、光伏场区接地施工图,满足国网西藏电力公司对薄弱县域供电可靠性提升项目技术标准),按审查意见修改完善后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审定本),编制地质详勘报告并开展地形测绘提交测绘成果(测绘比例1:500),提供满足相关专题所必须的设计资料。 (2)项目可研设计应达到“配置储能设备为构网型储能,满足《构网型储能系统并网技术规范》等要求,要能够主动支撑电网实现离/并网运行,在电网故障时即时提供惯量及电压、频率、黑启动支撑能力”,“建立源网荷储四维协同控制架构,配置毫秒级快速频率响应机制,加强源网荷储要素配置分析和互动能力建设,提升黑启动和频率电压控制能力”等相关要求,具体要求详见国网西藏电力公司后续印发的对薄弱县域供电可靠性提升技术标准。 (3)负责进行报告外部审查及华电内部审查,并承担相关费用(外部审查咨询服务费、专家咨询费、会议费等),按审查意见完成修改及收口。 |
十一、资格条件内容:
1. 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 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 供应商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 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 供应商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 2)为本采购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3)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 资质等级要求:供应商必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乙级证书或工程设计行业资质(电力行业乙级资质证书或新能源发电乙级资质证书)及以上资质
9. 业绩要求:近3年内(指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承接至少具有2个20MW及以上已完成光伏项目(含储能项目)可研技术服务或勘察设计合同业绩,并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相关内容的原件扫描件;同时提供项目已完工证明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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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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