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计划编号: 2025NCZ(WZ)001694
项目编号: D6403000141100156
项目名称: 吴忠市红寺堡区农业农村局红寺堡区2025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项目(防灾救灾第五批)
预算金额(元): 237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 237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品目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
红寺堡区2025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项目(防灾救灾第五批)一标段 | 小麦 | 小麦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490000.00 | 本项目为单价招标,一标段最高投标单价:7元/公斤,最终结算依据以实际供货数量及单价进行结算。 |
红寺堡区2025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项目(防灾救灾第五批)二标段 | 磷酸二氢钾+腐植酸水溶肥+植物生长调节剂 | 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200000.00 | 二标段最高投标单价:50元/瓶,最终结算依据以实际供货数量及单价进行结算。 |
红寺堡区2025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项目(防灾救灾第五批)三标段 | 腐植酸水溶肥 | 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980000.00 | 三标段最高投标单价:60元/桶,最终结算依据以实际供货数量及单价进行结算。 |
红寺堡区2025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项目(防灾救灾第五批)四标段 | 腐植酸水溶肥 | 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700000.00 | 四标段最高投标单价:60元/桶,最终结算依据以实际供货数量及单价进行结算。 |
数量合计: | 4 | 预算合计: | 2370000.00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5天内完成供货。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①、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业和信息化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 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10%的价格扣除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②、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本项目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应提供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③、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本项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和相关证明材料,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④、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 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一标段供应商须提供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或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或两证合一);二标段、三标段及四标段供应商须提供农业农村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肥料登记证; (2)投标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