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江北区C01单元05街区003地块开发项目EPC总承包 已由 重庆市江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412-500105-04-01-161024)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重庆市盛景实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重庆市盛景实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江北区大石坝街道辖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本次招标范围为江北区C01单元05街区003地块建设工程EPC总承包工程,总建筑面积105448 平方米,地上 87947平方米,地下 17501 平方米。 地上共8栋楼,其中1至6号楼为住宅,S1,S2号楼为商业及配套物业用房及社区组织用房,设一层地下室,功能为机动车库、人防、设备用房、配套用房等。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约112000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约35526万元。
2.4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等内容,具体范围为:
(1)设计:
1、主要包括根据工程方案设计报告、招标文件、设计任务书等完成本次招标项目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 BIM 的技术运用)、 设计文件汇总等全部设计(不含业主指定的部分二次深化设计),并完成编制技术规范并配合业主进行前期手续办理、工程施工现场设计代表服务等施工招标及后续施工全过程服务(含所有设计变更),工程管理和配合招标人完成施工阶段审批手续的办理工作。还包括:与施工图设计同步完成主体工程配套的安全设施、水土保持设施、环境保护设施的设计。
2、其中专项设计含:包括建筑安装工程、装修工程、室外总体工程,为完成本工程初步设计(含编制、绿建咨询及评审)、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的指导和配合服务以及《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的附图绘制;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主体建筑、结构(含超限高层专家论证,PC装配式深化设计)、安装(包括水暖电专业)、室内外管线综合、电梯、钢结构、消防工程、构架、幕墙及铝合金门窗、栏杆、百叶细化设计、智能化(含电梯五方通话、技术文件)、通信配套(含说明文件,并审图通过)、三网合一(含审图通过)、有线电视系统规划、标志标识系统(含地下室)、信报箱、夜景照明、公共部位装修、燃气管道路径规划(室内外及立管)、室外配套工程设计及相应配套设备设计、供电设计(设备+进线,并含审图通过)、给排水系统、抗震支架设计、海绵城市设计(含审图通过)、建筑外饰面分色图与指导施工图模型、节能设计、符合要求的绿色建筑设计(配合至认证通过)、BIM的技术运用(全项目、全过程、并提供模型)专业工程、工程专项设计、一户一表设计、通讯配套设计专业工程。
3、本次招标不包含的范围:人防工程设计、售楼部及会所装修设计、展示区以及大区景观设计、展示区主体施工图设计、展示区幕墙施工图设计、3套实体样板房精装设计。
(2)施工:按照审核确认的施工设计图纸与发包人的要求,完成本项目所涉及的工程施工建造工作,以及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具体内容包括: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保修、档案资料编制移交等(不含业主指定的部分分包的编制)。工程内容包括土石方工程;地基处理工程;基坑支护和边坡支护工程;基础工程;主体工程;绿建、节能;智慧工地;装配式工程(如有);外墙装修工程;保温工程;车库出入口雨棚;单元入口雨篷;防火门、防火窗、防火卷帘门等;铝合金门窗;栏杆、百叶;入户门;指纹/机械锁;发电机;空调工程;抗震支架工程;给排水工程(不含供水公司实施部分);电气工程(不含电力工程实施部分);燃气工程(不含燃气公司实施部分);弱电工程(预留预埋);智能化工程;泛光照明工程;消防工程;通风防排烟工程;电梯工程;生化池;配套工程;配套工程景观(含综合管网);装饰工程(初装修工程、公共部位精装修工程、展示区会所精装修工程、架空层精装修工程);设备用房工程;设备基础;室外零星设施工程;人防设施工程等。
(3)承担施工总包配合、管理及相关竣备验收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发包人分包的人防工程设计、装修设计(售楼部、会所、样板房)、景观设计(展示区景观、大区景观)、展示区主体及幕墙设计;3套装修样板房以及展示区售楼部室内装饰;展示区外立面装饰工程;展示区下沉庭院景观(含综合管网);商业外摆;软装工程;大区景观工程(含综合管网、海绵城市工程);地下室非展示区的地坪、金刚砂、墙面及天花涂料美化施工;标识标牌工程;电力工程;供水工程;燃气工程;三网工程等) 。
(4)具体以施工图及配套说明、招标文件(含答疑)和工程量清单为准,承包范围具体内容和工作界面详合同附件13.1《工程承包范围及工作界面划分》、附件13.2《施工总承包管理、配合规定》。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 729 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其他:/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以下资质
①设计资质:在Ⅰ、Ⅱ、 Ⅲ中任选其一满足: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
Ⅰ: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Ⅱ: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
Ⅲ: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
②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4.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1.4.1;
4.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4.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2家;
②投标人联合体须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同时明确各联合体各方拟承担工作、责任和权力义务;
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④联合体以联合体牵头单位名义递交投标保证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