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伦春自治旗阿里河镇公墓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A1507232025072801001
1、招标条件:
鄂伦春自治旗阿里河镇公墓项目已由鄂伦春自治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鄂伦春自治旗阿里河镇公墓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鄂伦春自治旗民政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专项债券,不足部分旗级财政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段控制价(万元) |
工期(天) |
建设地点 |
A1507232025072801001001 |
鄂伦春自治旗阿里河镇公墓项目 |
新建墓穴、新建焚烧祭祀区 、新建一座公墓大门、新建集散广场、新建绿化、新建停车场、新建生态环保厕所、新建铁艺围墙、新建墓区混凝土硬化 、新建花坛葬、圆圈树葬地面硬化、新建混凝土墓地环路、新建混凝土墓地主路、新建停车场路灯 、购买环保垃圾箱、新建墓前植草砖硬化、新建墓道透水砖硬化、新建花岗岩边石。具体工作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1986.364536 |
700 |
鄂伦春自治旗阿里河镇内蒙古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鄂伦春051台东约 600米处西侧位置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名称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鄂伦春自治旗阿里河镇公墓项目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并具备以下资格: ①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以上资质为住建部最新资质要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如投标人还未申办以上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 ②具备有效的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③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财务要求: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 业绩要求:近三年具有类似工程的施工经验和业绩。 信誉要求: 投标人在国家信息中心主办“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是否有失信记录,即截止开标当日评审时未被记入失信名单(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 并且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业的;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项目经理资格: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其他人员: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需具备有效的岗位证书,安全员需具备符合行业要求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 1、中标单位在施工进场后,行政监管部门对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 2、如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投标时拟派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已在其他项目中标且仍在施工期内的项目,需提供该项目经理已在其他项目撤离的变更材料,后续若发现项目经理有其他在施工期内的中标项目,以投标文件提供变更材料为准(补交材料无效)。 其他要求:财务、业绩只作为评标得分依据,不作为资格审查标准。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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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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