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重庆永川区云谷大数据产业园F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重庆市永川高新区数字经济融合创新示范产业园项目已由重庆市永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永发改审批〔2025〕137号、永发改审批〔2025〕13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永川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资金及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重庆永川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重庆永川区云谷大数据产业园F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及重庆市永川高新区数字经济融合创新示范产业园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重庆永川高北片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重庆永川区云谷大数据产业园F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占地面积12343.1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1309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9486.07平方米,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11822.93平方米(含垃圾转运房),设置停车位344个;建设内容包括基础工程、土建工程、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室外总图工程及相关配套工程,以及一座长约53米,宽11米的市政桥梁。重庆市永川高新区数字经济融合创新示范产业园项目占地面积约62447.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32071.8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94894.24平方米,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37177.64平方米,设置停车位1357个;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基础工程、土建工程、安装工程、公共装修工程、室外总图工程及相关配套工程等。
2.3 本次招标项目投资估算金额:102768.7万元,其中:重庆永川区云谷大数据产业园F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35569.71万元,重庆市永川高新区数字经济融合创新示范产业园项目67198.99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费估算金额:76193.61万元,其中:重庆永川区云谷大数据产业园F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26625.88万元,重庆市永川高新区数字经济融合创新示范产业园项目49567.73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勘察设计合同估算金额:7863100元。
2.4 招标范围:勘察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的初勘、详勘、补勘及设计、施工和竣工验收阶段的勘察服务、协助招标人完成审批手续办理等工作;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及相关服务工作,其中:重庆永川区云谷大数据产业园F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包含建筑、结构、装修(公共区域及人才公寓)、电气、给水排水、消防、暖通、节能、智能化、海绵城市、装配式、环境景观、园区配套综合管网、道路工程等涉及本项目的所有专项设计;重庆市永川高新区数字经济融合创新示范产业园包含建筑、结构、装修(公共区域)、电气、给水排水、消防、节能、智能化、海绵城市、装配式、环境景观等涉及本项目的所有专项设计。设计成果必须按规定经过相关部门或发包人审定,并达到国家和行业现行规范标准及验收合格标准,满足发包人提供的“发包人要求”的所有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核。
2.5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90日历天。其中:合同签订后40日历天内完成勘察并提供合格的勘察报告;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提交方案设计,取得方案批复后6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含概算)。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其他:/。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勘察和设计两类资质:
I、投标人应具备下列勘察资质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③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
II、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设计资质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同时具备以下①、②工程设计资质:
①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2条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