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四川石化化工三部橡胶包装线高压聚乙烯薄膜
两年框架协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5-XN132-WZ0472-01
本招标项目2025年四川石化化工三部橡胶包装线高压聚乙烯薄膜两年框架协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四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采购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2025年四川石化化工三部橡胶包装线高压聚乙烯薄膜两年框架协议。
2.2 项目概况:本项目是为了保证四川石化化工三部2025年1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为准)至2027年10月31日两年内高压聚乙烯薄膜的使用需求而进行的招标,两年框架协议预估数量为550吨,限价金额为880万元(含税),框架额度以实际中标金额签订。本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拟采用资格后审的公开招标方式招标。
2.3招标范围: 高压聚乙烯薄膜550吨。
分项报价要求:报价由高压聚乙烯薄膜主要原材料聚乙烯2426H+M值构成,M值为添加剂、运费、损耗费用、管理费用、税费等除主要原材料价格之外的供应商其他全部固定费用总和(该分项报价要求仅用于合同履行期间调价使用,不作为投标人参考产品配方),报价时需详细列出。
主材报价依据聚乙烯2426H在2025年7月隆众网平台发布的西南地区月均单价(9664元/吨)为基准价测算。
2.4 本次招标设置最高投标限价:880万元(含税),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投标报价为:国内指定地点交货价(含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加工费、印刷费、人工费、损耗、储存、运输、保险、装卸及搬运费、必要的检验费、管理费、利润、13%增值税费及到达买方库房所在地落地交货等全部费用,买方不再支付其它任何费用)。
2.5交货地点:四川石化公司物资采购部(四川省彭州市石化北路1号)。
2.6工期或供货周期:买方按月向卖方下达采购计划通知,卖方在接到买方的书面采购计划通知后按周交付本次订购的薄膜,每次送货不大于10吨。
2.7技术要求:《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企业标准-石油化工产品包装规范 第1部分 固体产品(Q/SY 03200.1-2016)》及《中国石油四川石化高压聚乙烯薄膜技术标准》。
2.8价格调整机制:按附件《四川石化高压聚乙烯薄膜框架调价机制》执行。
2.9投标人存在待认定失信行为的处理要求:若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组织实施的其他招标项目中发生失信行为且当前处于待认定处理期间,应当在投标文件中履行告知义务。对于正式认定处理的失信行为导致暂停投标资格情形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人资格。
*1、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只接受投标产品制造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贸易商投标。
*4、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5、 投标人必须满足《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企业标准-石油化工产品包装规范 第1部分 固体产品(Q/SY 03200.1-2016)》及《中国石油四川石化高压聚乙烯薄膜技术标准》的所有要求。
*6、投标人须提供至少1份与本次招标采购的同类产品销售业绩证明材料。【注:(1)同类产品:指使用材料为低密度聚乙烯LDPE或高压聚乙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包装用聚乙烯吹塑薄膜》 GB/T 4456-2008的产品; (2)有效证明文件形式:销售合同及发票扫描件。单份合同数量不少于50吨,且该数量须为实际供货数量,不能为暂估数量,若提供框架协议,其中的数量为暂估数量,则须同时提供买方下达的有效的采购订单、订货通知单、发票扫描件或其它有效的订货证明,以证明实际供货数量,否则视为无效的业绩证明材料;(3)合同签订时间从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
*7、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具有完整的生产工艺及设备(吹膜、喷码、打孔),且投标产品为投标人自行生产”,其中生产设备需提供吹膜机、喷码机、打孔机的设备铭牌照片、购买合同及发票。
*8、投标人须承诺:
(1)若成为中标候选人,在招标人生产线试用两次,每次数量为0.2吨。(试用以《中国石油四川石化高压聚乙烯薄膜技术标准》为依据,试用合格的薄膜招标人予以结算,试用不合格的薄膜招标人不予结算,并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2)合同签订后,招标人有权对薄膜进行随机抽检,抽检不合格的按合同相关条款进行处罚,直至解除合同。
*9、 投标人在开标当日存在以下情况,其投标将被否决:
(1)投标人开标当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被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开标当日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生产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此不良记录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有商业欺诈、质量伪劣、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情形);未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中止或取消交易资格。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受到行政处罚、因违法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等情形。
*1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资不抵债等状态。
*12、投标人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号条款,如不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
注:如果投标人为中小型企业,请主动告知并如实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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