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Y2025-3-223
项目名称:2025年度陕西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遥感监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61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90日历天完成项目
采购包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90日历天完成项目
采购包3: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90日历天完成项目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2((1)实施两期西安市、宝鸡市、咸阳市、渭南市、杨凌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区域遥感监管;(2)实施15个重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遥感精准监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实施两期榆林市、延安市、铜川市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区域遥感监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提供2024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书面声明。本项目拒绝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的供应商参与
(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磋商只须提交其身份证明书)
(8)具有遥感影像获取与遥感数据处理能力,以及水土保持遥感相关工作经验(需提供项目技术服务合同等相关证明文件)
合同包2((1)实施两期西安市、宝鸡市、咸阳市、渭南市、杨凌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区域遥感监管;(2)实施15个重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遥感精准监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提供2024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书面声明。本项目拒绝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的供应商参与
(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磋商只须提交其身份证明书)
(8)具有遥感影像获取与遥感数据处理能力,以及水土保持遥感相关工作经验(需提供项目技术服务合同等相关证明文件)
(9)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包为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项目)
合同包3((1)实施两期汉中市、安康市、商洛市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区域遥感监管;(2)全省项目技术成果汇总整编;(3)“陕西省遥感监管协同工作系统”与“现场复核APP软件”系统更新升级与数据运行维护)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提供2024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书面声明。本项目拒绝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的供应商参与
(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磋商只须提交其身份证明书)
(8)具有遥感影像获取与遥感数据处理能力,以及水土保持遥感相关工作经验(需提供项目技术服务合同等相关证明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9月05日 至 2025年09月12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未获取页面)选择本项目报名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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