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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黑河市嫩江市五一、五四山洪沟治理工程项目抽检(第四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嫩江市水务局关于《黑龙江省黑河市嫩江市五一、五四山洪沟治理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嫩水发〔2025〕73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资金。招标人为嫩江市水毁修复及应急度汛工程建设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省汇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编号:HCZB-NJ-25020,现对该项目抽检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与内容:河道清淤疏浚3.705km,山洪沟岸坡防护共6.152km,其中左岸岸坡防护3.705km,右岸岸坡防护2.447km,拆除重建涵洞1座,拆除重建过水路面1座,新建过水路面1座。
2.2建设地点:嫩江市伊拉哈镇五一村、五四村。
2.3服务期限: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0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2月30日,总工期76日历天(具体以实际情况为准)。
2.4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质量合格标准。
2.5本项目共划分为4个标段:
第四标段:黑龙江省黑河市嫩江市五一、五四山洪沟治理工程项目抽检服务;招标控制价:6.3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水利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岩土工程、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投入该工程的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质量检测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全国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资格证书或具有水利水电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并提供近3个月(2025年06月-2025年08月)投标人为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退休人员)。
3.3信誉要求: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准备期间,下同)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如在后期核查中发现投标人隐瞒事实,直接取消相关资格。如有违法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日期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的期间均可)。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后期核查中发现投标人隐瞒事实,直接取消相关资格。如有违法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日期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的期间均可)。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项目不允许兼投不允许兼中。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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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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