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新疆公司南疆分公司楼兰200万kW光伏项目测绘、选址节地报告、勘测定界报告编制报审服务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5-09-3-092)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新疆公司南疆分公司楼兰200万kW光伏项目测绘、选址节地报告、勘测定界报告编制报审服务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新疆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南疆清洁能源分公司(待项目公司设立后,本招标文件及招标成果全部移交至项目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2.2 规 模: 本项目新建200万千瓦光伏(含集电线路),新建2座220kV升压汇集站(4×240MVA),分别通过1回220kV线路接入楼兰750kV变电站,最终以国网公司批复的接入系统方案为准。
2.3 标段划分: 华能新疆公司南疆分公司楼兰200万kW光伏项目测绘、选址节地报告、勘测定界报告编制报审服务招标
2.4 服务地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鄯善县
(1)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完成项目测绘工作,相关数据进行处理后符合可研设计要求。
(2)自合同生效开始,在提供所需资料后20日内编制完成规划选址论证报告和节地评估报告编制。
(3)自合同生效开始,在甲方提供所需资料后20日内编制完成勘测定界报告并取得相关部门备案或批复。
(4)自合同生效开始,30个工作日内完成《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工作(如需),50个工作日内按照自然资源部门的要求完成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办理资料组卷工作并取得《项目预审与选址意见》;项目竣工前,配合甲方取得项目《不动产权证》。
(5)自合同生效开始,20个工作日内完成临时用地办理所需报告编制及组卷工作并取得自然资源部门批复文件。
向委托人呈交相关的纸质文件8份和电子文件1份,满足业主的归档要求。
2.7 其他需要说明内容:本次采购采用预招标方式开展,招标结果生效条件如下:
招标标的项目履行通过华能新疆公司投资决策。招标结果未达到生效条件,投标人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若各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视为已承诺自愿承担本次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各项费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一级供应商分为一级集采供应商和总部部门供应商。一级集采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范围内所有单位提供采购服务;华能集团总部部门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总部部门提供采购服务。二级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二级单位及其所辖企业提供采购服务。非库内合格供应商有意愿参加库内公开招标的,按照华能供应商入库流程申请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有资格参加库内公开招标采购活动)。
3.2 专用资格条件
①具有有效的测绘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需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
②具有有效的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需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
(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自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新能源项目勘测定界报告编制业绩或测绘业绩或规划选址论证报告编制业绩(投标人须提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业绩合同封面、能反映合同范围的文本、合同签署页等扫描件),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无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9月05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09月12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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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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