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H11CG2025FW7388(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FS34022320250324号)
项目名称:南陵县环卫设施设备更新提标项目全过程咨询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费用约为121.57万元
最高投标费率:100%;本项目投标报价方式以费率的形式报价,报价格式为**.**%(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采购需求:南陵县环卫设施设备更新提标项目拟更新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压缩设备等3套,渗滤液处理及大件垃圾破碎系统等各1套,31吨车厢可卸式垃圾车14辆,大件垃圾破碎机、自卸车、3吨车厢可卸式垃圾车各1辆等其他配套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环保设施,项目总投资估算约为6408.5万元,本次招标范围概算约为25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为2160万元(建安费约为1000万元,设备费约为1160万),工程建设其他费和预备费约为340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为南陵县环卫设施设备更新提标项目全过程咨询,包括:但不限于可研、勘察、设计(建设规划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图纸审查、造价咨询服务(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施工阶段跟踪审计)、工程监理服务、项目管理等,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缺陷责任期满止(施工工期暂定720个日历天,最终施工工期以签订的施工合同为准),缺陷责任期(24个月)。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是。若供应商以联合体身份参加磋商,牵头供应商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磋商的,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须由联合体牵头人网上获取磋商文件。响应文件除联合体协议书需各成员盖章外,其他需签章或盖章处仅牵头人签章或盖章即可。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数量≤3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采购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提供的服务由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同时具有(1)和(2)和(3)资质:
(1)工程监理资质:具有①或②
①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②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机电安装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工程设计资质:具有①或②或③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勘察资质:具有①或②或③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3.2信用要求:截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存在下列有效情形之一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2)被税务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
(3)被财政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4)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注:“有效”是指“情形”规定的程度、起止期间处于有效状态。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对供应商的要求视同对联合体成员的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9月06日至2025年09月12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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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