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LZCFS2025-30
项目名称:东关派出所房屋修缮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98,605.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大荔县公安局东关派出所房屋修缮改造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98,605.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98,605.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1-1 | 其他建筑物、构筑物修缮 | 大荔县公安局东关派出所房屋修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98,605.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大荔县公安局东关派出所房屋修缮改造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为建筑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1)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通知》(财库〔2014〕68号);
(2)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财政部 工业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大荔县公安局东关派出所房屋修缮改造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及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提供合法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级),须在本单位注册,无不良信用记录(提供承诺书),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4)供应商不得为中国**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