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榆次区南沟村城中村改造安置区项目电梯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14070008270041850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榆次区
一、招标条件
本 榆次区南沟村城中村改造安置区项目电梯采购(招标项目编号:E1407000827004185001),已由晋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市发改审批字〔2019]19号、市发改审批字〔2019]18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 榆次区财政资金解决招标人为 晋中市榆次区城市建设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榆次区南沟城中村改造安置区项目是晋中市城区城建重点工程, 整村改造拆迁涉及村民2804人,638个院落,320亩宅基地,总建筑面积606989.7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419467.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187522.58平方米。 本次招标共66台电梯,其中10台扶梯。具体以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采购内容和要求为准。 交货地点: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南沟村。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榆次区南沟村城中村改造安置区项目电梯采购
电梯的供货、运输(含装卸)、仓储、安装、调试、验收、保修期的维保服务及其他相关服务。交货及安装期:交货期30日历天,安装期30日历天。质量标准:执行国标或行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榆次区南沟村城中村改造安置区项目电梯采购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满足本项目的能力;3.2、投标人如为制造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C级或以上资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曳引式客梯C级或以上和曳引式货梯C级或以上)资质(或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曳引驱动乘客电梯、曳引驱动载货电梯资质);如为代理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C级或以上资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曳引式乘客电梯、载货电梯资质,且同时出具其授权的制造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曳引式客梯C级或以上和曳引式货梯C级或以上)资质或制造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曳引驱动乘客电梯、曳引驱动载货电梯。3.3、同一品牌产品的制造商和代理商不能同时报名,同一厂家只能委托一个代理商报名,本次招标代理商应具有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3.5、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的网页截图;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