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重庆市江津区2025年和美乡村建设项目已由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津发改审【2024】220号、津发改审【2025】82 号、津发改审【2025】9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江津区乡村发展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地方配套资金及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市江津区乡村发展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江津区吴滩镇(平安村、花厅村)、油溪镇(联合村、蜂岗村、桥头村、万团村)、龙华镇(双溪村、五台村)、先锋镇(麻柳村、金紫村)、慈云镇(凉河村)、永兴镇(汪庄村、旸岩村)、白沙镇(黑石山村、芳阴村)、石门镇(李家村)8 个镇 16 个行政村。
2.2 本次招标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估算金额:约8000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监理合同估算金额: 约70万元
2.3 招标范围:包括江津区8个镇16个行政村的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直至缺陷责任期的“ 四控两管一协调 ”,即:投资控制、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安全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现场组织协调等的监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的监理职责。
2.4 监理服务期限: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其中:计划施工工期:24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之一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