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陕州区西张村镇张二村粮仓冷库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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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编号:陕州公开采购-2025-30 | |||||||||||
2、项目名称:2025年陕州区西张村镇张二村粮仓冷库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2,914,739.22元 | |||||||||||
最高限价:2914739.22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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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采购内容:本项目为2025年陕州区西张村镇张二村粮仓冷库项目,项目内容为粮仓设备及冷库设备的采购及验收、质保期服务、与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及其他伴随服务。具体详见采购清单。 5.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4交货期:签订合同后60日历天交货。 5.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部门规定标准,达到正常运行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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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供应商出具的本单位无商业贿赂及无不正当竞争行为承诺书; 3.3.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格式自拟) 3.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3.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网页查询结果。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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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