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精神病医院北京大学第六医院河南医院国家区域医疗中心二期项目第三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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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25-1107 | ||||||||||||||||
2、项目名称:河南省精神病医院北京大学第六医院河南医院国家区域医疗中心二期项目第三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5,980,000.00元 | ||||||||||||||||
最高限价:598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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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本项目共2个包,标的名称及数量及是否为进口产品如下: 包1: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2台;不接受进口产品; 包2: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1台;不接受进口产品。 5.2采购内容:河南省精神病医院北京大学第六医院河南医院国家区域医疗中心二期项目第三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培训、质保服务及相关伴随服务等。 5.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满足采购人需求。 5.5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日历天完成交付。 5.6质保期:验收合格后整机原厂质保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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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质保期满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无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投标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相关备案凭证。 3.2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并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所投产品为一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的除外);供应商为境内生产企业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为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须具有备案凭证)。 3.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资格审查时,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公司查询,查询结果截图随采购文件存档,并以此次查询结果为准,其他均不作评审依据)。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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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