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宁县城乡供水水源工程(一标段、二标段、五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宁县城乡供水水源工程已由中宁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中宁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中宁县城乡供水水源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中宁发改审发〔2025〕14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和县财政配套资金,项目业主为中宁县水利规划建设管理中心,招标人为中宁县水利规划建设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宁夏慧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项目建设涉及中宁县宁安镇、新堡镇、舟塔乡、恩和镇、鸣沙镇、白马乡、余丁镇、石空镇、太阳梁乡9乡镇以及渠口农场。
2.2 建设内容: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改造北滩渠0.95km,新建取水泵站1座;新建输水主管道2.02km; 新建沉沙调蓄水池1座;新建地表水净水厂1座;新建供水主管道14.36km (各项数据和设计标准参照初步设计文本说明部分)。
2.3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内规定的全部内容。
2.4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六个标段,具体见下:
一标段: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具体内容以答疑澄清文件为准)
二标段: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具体内容以答疑澄清文件为准)
三标段: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具体内容以答疑澄清文件为准)
四标段: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具体内容以答疑澄清文件为准)
五标段: 负责中宁县城乡供水水源工程施工一标段、二标段、四标段招标范围内本项目全部监理工作。
六标段:负责中宁县城乡供水水源工程施工三标段招标范围内本项目全部监理工作。
注: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内容。
2.5 计划工期:450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施工一、二标段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建造师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负责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2 监理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按水利部规定注册取得《监理工程师(水利工程)注册证书》。
3.3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不良信用记录,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4 因违规,被行政主管部门清出宁夏建筑市场以及限制在宁夏从事建筑工程活动的企业及建造师,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取消投标资格。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7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6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各标段采取顺序开标、顺序中标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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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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