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招标项目江苏徐圩核能供热发电厂一期工程,招标人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项目投资方的注册资本金和国内政策性银行(或)商业银行贷款,出资比例已确定。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厂址江苏徐圩核能供热发电厂一期工程项目位于江苏省连云港市。
2.2设备名称:
江苏徐圩核能供热发电厂一期工程BOP通用泵设备,
本采购包为BOP潜污泵设备,包含BOP所有子项,最终以终版施工图清单为准。本次采购共计443台潜污泵设备及274套潜污泵附件(部件)。主要由以下4个部分构成:
第一部分:共计38台设备,此部分依据《滩涂泵房排水泵技术规格书》《滩涂取水泵房生活水泵、消防水泵、潜污泵技术规格书》具体范围详见本招标文件 B-1(之二)。
第二部分:共计341台设备,其中徐圩12项目341台。此部分依据《华龙一号"堆型 BOP 潜污泵设备标准选型手册》,在手册范围的基础上乘以1.3 的系数作为最终项目的供货范围。即江苏徐圩核能供热发电厂一期工程1.3套 BOP 潜污泵设备。具体范围详见本招标文件B-1(之二)。
第三部分:共计64台设备,具体范围详见本招标文件的B-1(之二)第三部分《BOP潜污泵设备技术要求变化及主要材质变化价格表》。
第四部分:共计274套设备附件(部件),具体范围详见本招标文件的B-1(之二)第四部分BOP潜污泵设备附件。
关于设备的技术规格要求:质保等级QR3、QNC;功能等级NC;屏障等级N有
交货时间:第一批:2027-01-15;
交货地点:DDP 项目现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民事主体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货物供货及相关服务。
3.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3.3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设计、制造和采购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3.3.1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自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为企业单位的,应提供近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成立不足3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上述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审计报告必须由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未经签字盖章的审计报告视为无效审计报告,投标将被否决)、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缺一不可;投标人为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事业单位的,可不提供财务会计报表。近3年具体指:提供2022年-2024年。
3.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2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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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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