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兴义市第十七中学学生食堂建设项目(项目名称) 已由 兴义市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兴义市第十七中学学生食堂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兴市发改字[2025]47号 、项目代码:2504-522301-04-01-952488 批文名称、文号、项目代码)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兴义市教育局,建设资金来自 2025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中央补助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兴义市黄草街道英雄路28号。
2.2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学生食堂3145.71平方米及附属工程。
2.3总投资额:799.77万元 ;
2.4计划工期: 210日历天 ;
2.5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内容;
2.6标段划分: / ;(说明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合同估算价、计划工期、招标范围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在投标截止日有在其他在建建设工程 (含已经获得中标通知书未开工) 担任项目负责人 (包括工程总承包中的施工负责人) 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 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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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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