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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区2025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区2025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

招标公告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JLS20250829FJSZ0700100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区2025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吉林市龙潭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区2025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吉龙发改审字〔2025〕1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吉林市龙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吉林市龙潭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区2025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2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工程监理。

2.3建设地点:吉林市龙潭区的湘潭街道和新安街道内。

2.4计划工期:2025年10月20日至2026年5月31日,总工期224日历天。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的要求。

2.6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56.0187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注: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各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换证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3.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须在本单位注册)。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 2022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

3.6外省入吉企业应按照要求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凡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不到的企业和管理人员,不得参与投标报名。

3.7投标单位提供的业绩应符合《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暂行规定的通知》【吉建招(2017)6号】、《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获奖工程业绩加分管理的通知》【吉建招(2017)8号】及《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吉建招(2017)9号】文件要求。

3.8本项目执行《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优质优先、优质优价”实施办法》(吉建管〔2020〕8号)及《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优质优先、优质优价”实施办法>部分内容的通知》(吉建管〔2023〕20号)中相关规定。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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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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