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001]YCXM[GK]2025008
项目名称:福建省妇产医院电梯维保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883,550.00元
采购包1(福建省妇产医院电梯维保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1,883,55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883,55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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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C23120800-电梯维修和保养服务 | 福建省妇产医院电梯维保服务 | 2(年) | 否 | 按有关规范要求做好医院内电梯维修和保养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1,883,55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服务期2年。合同一年一签,一年服务期结束后,采购人有权根据供应商当年度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闽财购[2024]6号)的通知规定,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福建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 (1)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的,根据承诺事项,无需再提交“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中“①一般资格证明文件:”的2、3、4、5、6、7项。 (2)若不提供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注:采用资格承诺的供应商应按附件模板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2)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至少包括电梯安装(含修理)或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至少包括曳引驱动乘客电梯,许可参数范围(额定速度)需≥1.75m/s。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相关证书复印件。。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按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按照《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