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101012025001645
项目名称:宠物临床诊断教产研综合实训室(二期)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079,324.7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内完成安装调试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1、配套改造允许投标人合同分包,分包履行合同的,投标人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分包供应商应满足的资格条件: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②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分包供应商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应当提供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或提供“如取得本项目中标资格,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向采购人提交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的承诺(分包供应商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应当提供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或提供“如取得本项目中标资格,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向采购人提交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的承诺。供应商需在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提供其中任意一项))
2、投标人不进行合同分包的:
(1)投标人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应当提供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或提供“如取得本项目中标资格,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向采购人提交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的承诺(投标人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应当提供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或提供“如取得本项目中标资格,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向采购人提交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的承诺。投标人需在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提供其中任意一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