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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广西石化产品运输服务项目

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广西石化产品运输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ZY25-SH17-FW132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广西石化产品运输服务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基本情况:

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承接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南化工销售分公司销售的广西石化生产的化工产品公路运输配送业务,为了切实做好运输保供工作,除自有运力以外,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一批符合条件的化工产品公路运输服务的投标人为补充运力。

2.2 招标范围:

国内符合条件的运输物流企业,为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提供乙烯、环氧丙烷、丁二烯、碳五(C5)、碳九(混合芳烃)(C9)产品公路运输服务,配送总量预计72万吨,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招标人不承诺、不保证最低工作量。

2.3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2.4 本项目兼投兼中,标段划分:

标段

承运介质

发货地

服务区域

运距    (公里)

估算货运量(吨)

估算金额  (万元,含税)

中标人数量

标段1

乙烯

广西石化

广西钦州

10

30000

15100

6

广西河池

420

30000

云南昆明

915

10000

华东区域

1600

109100

标段2

环氧丙烷

广西石化

广西钦州

26

130000

10700

6

广东珠海

570

36000

广东东莞

630

36000

江苏无锡

1950

12000

广东珠海

570

20000

广东惠州

720

4000

福建泉州

1330

27600

山东滨州

2200

6000

广东湛江

240

6000

广东茂名

300

2400

标段3

丁二烯

广西石化

广西北海

130

36000

1500

3

广东东莞

680

3500

宁波北仓

1950

12000

其他指定地区

 

12000

标段4

碳五(C5)

广西石化

广东茂名

280

50000

9600

3

广东惠州

720

10000

广东揭阳

900

57200

浙江宁波

1900

12000

福建漳州

1130

6000

标段5

碳九(混合芳烃)(C9)

广西石化

广东茂名

570

53200

3100

3

浙江宁波

3800

10000

广东湛江

300

20000

福建漳州

1130

100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含分公司),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有效的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3.1.2投标人须具有效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包含所投标段危险货物的运输资格(标段1包含2类1项,标段2、3包含2类1项和3类,标段4、5包含3类),提供有效证件扫描件。投标人须承诺能开具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9%),如遇国家税率政策调整,以国家公布标准为准。未按要求提供有效的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3.2 财务要求:

3.2.1投标人承诺: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记录;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提供承诺函。未按要求提供有效承诺的,投标将被否决。

3.2.2投标人应提供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无保留意见财务审计报告主要内容页(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扫描件。截至投标日,若公司新成立不足1年的单位,需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2025年8月份财务报表主要内容页(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有效的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3.3 业绩要求:

标段4:投标人自2023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期间实施过碳五(C5)公路运输服务相关业绩不少于1项,累计完成业绩1000万元以上。出具相关业绩对应合同扫描件(至少包括合同封面、标的物页、合同明细、签章页);及对应结算发票扫描件。模糊不清或不是碳五(C5)公路运输服务业绩的不予认定,时间以合同履行期限为准,业绩金额以结算发票(由评标委员会在全国税务局抽查发票真伪)扫描件为准。未按要求提供有效的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标段5:投标人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期间实施过碳九(混合芳烃)(C9)公路运输服务相关业绩不少于1项,累计完成业绩1000万元以上。出具相关业绩对应合同扫描件(至少包括合同封面、标的物页、合同明细、签章页)及对应结算发票扫描件,模糊不清或不是碳九(混合芳烃)(C9)公路运输服务业绩的不予认定,时间以合同履行期限为准,业绩金额以结算发票(由评标委员会在全国税务局抽查发票真伪)扫描件为准。未按要求提供有效的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3.4 信誉要求(以下网站查询结果以评审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1)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2)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

(3)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发生一般A级及以上责任事故或危险化学品火灾爆炸、泄漏事故,造成大气、水体、土壤环境污染事故,提供书面保险公司或交管部门等第三方加盖公章的相关证明。未按要求提供有效的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4)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被列入三商黑名单(包含中国石油集团级和企业级),以*(http://bid.energyahead.cnpc/#/blacklist)查询结果为准。

3.5 自有设备以及驾押人员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服务本项目的自有运输车辆,要求如下:

标段1:24吨位及以上自有乙烯专用运输罐车,数量不少于 5 辆(车辆燃料介质必须是燃油。头挂合一的计为1辆,出现一头多挂或者多头一挂的将被否决)。

标段2:28吨位及以上自有环氧丙烷专用运输罐车,数量不少于 5 辆(头挂合一为1辆,出现一头多挂或者多头一挂的将被否决,车辆燃料介质必须是燃油)。如招标时投标人自有车辆不足5台,投标人可提供车辆购置相关证明文件(包含但不限于购车合同、支付证明或购置发票等),经评审后也可认定为自有车辆;

标段3:28吨位及以上自有丁二烯专用运输罐车,数量不少于 5 辆(头挂合一为1辆,出现一头多挂或者多头一挂的将被否决,车辆燃料介质必须是燃油)。

标段4:28吨位及以上自有液体化工产品运输罐车,数量不少于 20 辆(头挂合一为1辆,出现一头多挂或者多头一挂的将被否决,车辆燃料介质必须是燃油)。且其中自有碳五专项运输车辆总数不少于15台。

标段5:28吨位及以上自有液体化工产品运输罐车,数量不少于20 辆(头挂合一为1辆,出现一头多挂或者多头一挂的将被否决,车辆燃料介质必须是燃油)。且其中自有碳九(混合芳烃)化工运输车辆总数不少于5台。

所有标段的运输服务车辆排放标准必须为国五及国五以上(以登记证注明为准),在使用年限内(以行驶证注册日期为准)且机动车行驶证显示归属投标人自有,提供服务本项目的车辆清单(头挂合一为1辆),内容包括车牌号、车辆类型、品牌型号、购置日期,相关证件需提供有效的机动车行驶证、道路运输营运证和车辆营运证(车头、车挂)、罐体检测合格证或者检测报告(装运介质涵盖本项目运输产品)、商业保险证明(至少包括道路危险货物承运人责任险、第三者责任险等保险)、机动车登记证书。以上证件均需要提供扫描件,相关证件内容与车辆明细表中车辆相符。提供相应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模糊不清的不予认可,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投标将被否决。

(2)驾押人员要求:所有标段运输服务人员需与服务车辆相匹配,一车配备一名驾驶员和一名押运员。分别提供拟服务本项目的驾驶员和押运人员清单(与提供的车辆一头一挂的清单一一对应)及对应的有效身份证、劳动合同、驾驶员驾驶证(A2及以上)、危险货物运输人员从业资格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押运人员)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清晰有效的证明材料扫描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3)根据产品运输服务专项要求,参与所有标段的投标人需出具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车辆在相应提货地园区或厂区的通行证,确保中标后具备承运相关产品的资质;或承诺在中标后签订合同前拿到相关准入证明,确保可以承运。投标人中标后如因准入资质问题影响招标人业务开展的,需承担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一切损失,未按要求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扫描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3.6 其他要求:

(1)投标人承诺:投标人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中不存在与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管理人员存在亲属关系的情况。投标人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未提交承诺函或承诺函不符合要求将否决其投标。

(2)投标人承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与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开展业务往来过程中,不存在以下情况:经营过程中有过不正当竞争行为、发生过货物盗窃等数质量事件、发生过行贿受贿案件。投标人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未提交承诺函或承诺函不符合要求将否决其投标。

(3)投标人需在距离发货地(中国石油广西石化公司)300公里车程内有办公经营场所及停车场地,并提供场地所有权或租赁证明(租赁合同和租金支付发票);或承诺中标后一个月内在发货地(中国石油广西石化公司)300公里车程内设置办公经营场所及停车场地,并提供承诺函。未按要求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扫描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4)投标人需承诺标段1、2、3所提供的车辆为本项目专车专罐专用车,并在中标公示期间全部到达招标人指定地点,由招标人进行现场核查,如投标人提供本项目车辆未能按时到达指定地点,视为放弃中标资格。投标人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未提交承诺函或承诺函不符合要求将否决其投标。

(5)投标人须提交《依法经营、诚信纳税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投标人应据实填写,否则经证实有上述情况否决其投标;未按要求提供有效承诺的,投标将被否决)。

(6)投标人需提供其企业主要负责人或本项目负责人(合格证明人员类别: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合格证明人员类别: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合格证明》或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有效的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母公司与子公司或有控股关系或有管联从属关系的企业同时参与投标。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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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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