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渝页岩气、西南油气田分公司2025-2026年天然气发电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己由四川页岩气勘探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西南司招审(2025)字第65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四川页岩气勘探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四川页岩气勘探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 招标项目名称:川渝页岩气、西南油气田分公司2025-2026年天然气发电技术服务
2.2 项目概况:按照《关于下达川渝页岩气2024~2025年度工程及服务项目集中采购实施计划的通知》(页岩前指〔2024〕12号)要求,现针对中国石油川渝区域钻井、压裂施工网电供能不足的现状,提升川渝钻井、压裂施工电驱化比率,达到井工程提质增效目的,拟开展天然气发电技术服务集中采购。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项目计划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单位:中国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蜀南气矿、重庆气矿、勘探事业部、致密油气勘探开发项目部、四川长宁天然气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四川页岩气勘探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重庆页岩气勘探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长城钻探四川页岩气项目部、吉林油田川南天然气勘探开发分公司。
委托单位(或组长单位):四川页岩气勘探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3 招标范围:本项目预估26461万元(含税)。
本项目为中国石油川渝地区钻井、压裂施工阶段的天然气发电技术服务。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要求,负责提供发电场地、CNG供应(含CNG采购、运输)、成套的天然气发电装置及配套设备,完成现场安装及运维,为业主方提供连续稳定供电服务,保证业主方钻井或压裂设备正常安全生产和作业平台生产用电供应。成套天然气发电装置主要包含天然气发电机组(具体数量根据现场实际需求确定)、燃气调压装置、变配电设备、电缆线及配套安装工作量等。具体承揽界面及服务界面、设备技术要求详见《川渝页岩气、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天然气发电技术服务技术要求》。
由于天然气勘探开发存在不确定性,发电工作量可能会因招标人后期勘探部署安排进行调整,由此带来的不可预见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
2.4 本次招标设置最高投标限价:详见最高投标限价。超过相应控制价的投标将予以否决。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报价要求。
序号 |
项目 |
单位 |
价格 |
1 |
钻井工程燃气发电技术服务(场外供电) |
元/度 |
1.88 |
2 |
压裂工程燃气发电技术服务(场外供电) |
元/度 |
2.32 |
3 |
钻井工程燃气发电技术服务(场内供电) |
元/度 |
1.83 |
4 |
压裂工程燃气发电技术服务(场内供电) |
元/度 |
2.20 |
说明: 1.控制价包含前期土建、工艺安装、电器工程、氮气置换等工程费用摊销; 2.控制价包含施工期间发电机组折旧及修理、人工费、消耗CNG材料及运输费、租地费及间接费; 3.本控制价为不含税价; 4.本控制价场外供电指所有发电设备在井场外作业,场内供电指所有发电设备在井场内作业;部分发电机组与主体发电设备部署位置不同时,根据发电机组台数,价格按钻井0.0083元/度.台调整,压裂0.0045元/度.台调整。 |
2.5 服务地点:四川省及重庆市。
2.6 服务期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两年,各需求申报单位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完成与相关中标人的框架合同或服务合同的签订工作,具体工作量以合同约定范围内甲方下达的委托为准。
2.7 服务要求:满足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及设计要求,详见第五章。
2.8 定标原则:
2.8.1授标原则:评标委员会根据综合得分对各投标人进行排名,综合得分相同的, 价格得分高者排名优先;价格得分相同的,技术得分高者排名优先,若价格得分和技术得分均相同的,依照商务、服务及其他评价内容的分项得分优先次序类推。
根据评审办法进行打分,按得分高低顺序进行排名。本项目最多6名中标人。
若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N)>8,推荐前7名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确定前6名为中标人。
若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5≤(N)≤8,推荐N-1名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确定前N-2名为中标人。
若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N)<5,则本次招标失败。
原则上排名靠前的中标人优先安排工作量,针对各中标人数量,工作量分配详见下表:
名次
工作量占比 中标人数 |
6(N≧8) |
5(N=7) |
4(N=6) |
3(N=5) |
第一名 |
28% |
27% |
30% |
45% |
第二名 |
22% |
24% |
27% |
30% |
第三名 |
18% |
20% |
23% |
25% |
第四名 |
15% |
17% |
20% |
/ |
第五名 |
10% |
12% |
/ |
/ |
第六名 |
7% |
/ |
/ |
/ |
中标人数不足6家,招标人有权补充招标。补充招标时,已中标单位不得参与。
若补充招标,则本次工作量按中标人数为6人的原则分配,剩余工作量补充招标。
2.8.2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招标人有权对所有中标候选人进行现场考察,考察投标文件各项内容是否属实,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若中标候选人的实际情况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或弄虚作假,能明确判定其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则取消中标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相关情况报西南油气田招标管理部门,由管理部门进行处理;对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追究该投标人的法律责任。
2.8.3若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组织实施的其他招标项目中发生失信行为且当前处于待认定处理期间,应当在投标文件中履行告知义务。对于正式认定处理的失信行为导致暂停投标资格情形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人资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本项目:不允许分包,不允许代理商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2.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明确1家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联合体协议,项目业主单位与联合体牵头单位签订合同。
2.2牵头单位须自有发电设备,融资租赁视为自有设备。
*3.资质要求: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扫描件并加盖联合体各单位公章。
*4.人员资格及要求:
根据单个项目现场实际需求,服务团队至少包含1名项目负责人、1名现场负责人、1名技术负责人、1名安全管理人员、低压电工不少于5人,高压电工不少于3人,压力容器作业人员不少于1人(安全管理人员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或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中级及以上资质,高低压电工和压力容器作业人员须具备相应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以上人员需提供对应证书的影印件)。
投标人须提供与上述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的复印件及投标截止日前连续3个月投标人为其购买的社保证明。
注:投标人须书面承诺上述拟派人员在服务期限内不允许更换(除不可抗力外),若确需更换,须提前5日报招标人审查同意,且资格条件要求不变。投标人须承诺为本项目配置的所有管理、技术人员年龄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5.机具设备要求:
- 天然气发电机组最少设备配置36MW。投标人需提供设备证明清单:设备购买合同扫描件、发票扫描件(含融资租赁发票)、设备铭牌照片。
- 由于现场道路运输限制,发电机组撬体尺寸长度不能超过12米。投标人提供设备铭牌照片。
- 提供发电机组设备汇总表,至少应包括设备生产日期、尺寸、功率、使用年限、生产厂家等信息。
- 以上资料提供扫描件并加盖联合体各单位公章。
*6.业绩要求:提供自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钻井、压裂或类似项目的天然气发电技术服务业绩1项(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及对应发票,合同相对人出具的有效证明,证明应包含合同相对人联系人、电话)。
*7.财务要求: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
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近两年中任意一年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相关财务证明资料。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8.信誉要求
*8.1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8.2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自2024年1月1日以来生产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此不良记录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有商业欺诈、质量伪劣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情形,具体表现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因上述行为受到行政处罚、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等);未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中止或取消交易资格。
*8.3 投标人在开标当日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投标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被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开标当日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8.4 投标人没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的情形。
以上8.1-8.2条款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承诺,8.3条约定要求以开标当日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招标专业机构协助评标委员会将通过“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查投标人信誉、投标人有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异常、有无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形。
*9.其他要求:
9.1 投标人须承诺按《川渝页岩气天然气发电技术服务技术要求》提供服务。加盖联合体各单位公章。
9.2 投标人须承诺,由于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存在不确定性,若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未能就委托事宜(工作量)达成一致,乙方不得以甲方未履行合同义务为由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加盖联合体各单位公章。
9.3 投标人须承诺在甲方指导下进行用地事宜办理,若赔付标准超出甲方指导水平,甲方有权终止服务合同。
以上“*”号条款,如不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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