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编码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1 | 0803120260003742 | 对苯二酚 | 3.0 | 吨 | 2027-12-31 | 扬子石化物装工厂/ |
4.1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4.2资格要求:(2)供应商响应文件、承诺书等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件。
4.3资格要求:生产商需提供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登记证及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资质等证明文件;代理商(流通商)需提供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及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等证明文件。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危化品生产企业在其厂区范围内销售本企业生产的危险化学品,不需要再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标的物须在上述登记证及资质证明文件的许可范围内。
4.4资格要求:危险化学品运输。若标的物属于危险化学品,投标商需提供有效的危化品运输资质;若投标商委托第三方物流运输,需提供有效的运输合作协议,并提供第三方物流商的危化品运输资质。
4.5信誉要求:(1)供应商未处于中国石化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4.6信誉要求:(2)供应商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情形;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4.7信誉要求:(3)供应商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且未被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企业安全生产信用信息查询”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4.8信誉要求:(4)供应商近两年内不存在未及时履行法院或仲裁机构的生效判决或裁定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4.9信誉要求:(5)供应商近两年内不存在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近两年内不存在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两年内不存在被列入国税系统公布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4.10业绩要求:须提供 2023 年 9月 1 日至询价公告发布前一个月月底,标的物的销售业绩证明,至少提供一份销售合同(采购订单)及对应增值税发票。
允许代理商、流通商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