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判采购公告
我单位就 法律尽调(第二次) 服务进行采购,现 法律尽调(第二次) 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谈判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法律尽调(第二次)
1.2采购单位: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合同签订主体为:成都核总核动力研究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已经到位或资金来源已经确定。
1.5 采购项目概况:法律尽调(第二次),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本项目采用公开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5家成交人,合同执行原则:采用询价的方式在成交单位中确定中标单位,向成交单位发出服务清单及技术要求,各成交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响应,根据各成交单位的报价由低到高选择最低价为当次询价的中标单位。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1)依据成都核总核动力研究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的要求,为成都核总核动力研究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所承担的投融资(包含科技成果作价)项目进行法律尽职调查,出具尽职调查报告,并配合参与法律尽职调查过程中所涉与合作方商谈等事宜。
(2)对投融资协议(合同)、合作协议(合同)、股权退出方案、股权退出协议(合同)等重要文件进行法律审查,出具法律审查意见。
(3)依据成都核总核动力研究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的要求,对特定事项出具法律咨询意见。
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2.2 相关要求
序号 |
服务项目 |
主要内容 |
服务期限 |
服务地点 |
1 |
法律尽调(第二次) |
按《法律咨询服务采购要求》的内容完成本项目服务。 |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年 |
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怡航横四街21号 |
2.3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标准和采购人的相关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有司法行政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含分所)执业证书,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
(2)财务要求: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供应商为企业单位的,应提供近3年(2022年至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净利润至少3年不亏损,且近3年审计报告标准无意见。成立不足3年的,可提供成立以来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上述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必须由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和盖章,未经签字盖章的审计报告或有任何保留意见的报告视为无效审计报告,将被否决)、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缺一不可。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不作要求。
(3)业绩要求:供应商应提供2022年1月1日至今已签订的与本次采购类似的尽职调查等法律服务的合同复印件。合同内容应能体现甲乙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或生效时间、标的物名称(如有必要提供技术协议或技术附件或服务清单)等主要内容。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均不予认可。
(4)信誉要求:供应商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不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等违法行为,严格遵守国家及招标人相关保密管理规定,提供供应商的承诺书。(格式见应答文件格式-供应商的承诺书;若自拟承诺书,承诺书内容需涵盖“供应商的承诺书”的所有内容。)
(5)人员要求:
1)供应商须为本项目配备1名具有法学相关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应取得律师职业资格证且执业年限10年以上的项目负责人(格式见应答文件格式-项目负责人情况表)。供应商为企业单位的应提供供应商或供应商委托的代缴公司(须提供委托证明)为项目负责人在最近 6 个月连续缴纳的社保证明(须由国家社保部门出具),从应答截止时间的当月或上一个月或上上个月起算,往前推6个月的连续、不间断的缴费证明,企业设立不足6个月的可少于6个月;供应商为事业单位,不能提供社保缴纳证明的,可提供在职证明(在职证明材料具体形式不限,但应体现时间因素为应答截止时间前6个月中任意时间,该人员为本校、本单位人员的在职证明材料);
2)供应商须为本项目配备3名具有法学相关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取得律师职业资格证的律师(格式见应答文件格式-拟派本项目服务团队一览表)。供应商为企业单位的应提供供应商或供应商委托的代缴公司(须提供委托证明)为团队成员(除项目负责人)在最近 6 个月中任意3个月的社保证明(须由国家社保部门出具),从应答截止时间的当月或上一个月或上上个月起算,往前推6个月中任意3个月的缴费证明,企业设立不足3个月的可少于3个月;供应商为事业单位,不能提供社保缴纳证明的,可提供在职证明(在职证明材料具体形式不限,但应体现时间因素为应答截止时间前6个月中任意时间,该人员为本校、本单位人员的在职证明材料);
注:需提供人员履历和学历或学位证书和相应的律师职业资格证复印件。
(6)其它要求:
1)本次采购 不接受 代理商。
2)供应商须为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法律服务机构名录成员;注:供应商如为律师事务所(分所),应取得律师事务所(总所)授权,律师事务所(总所)须为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法律服务机构库名录成员。
3.2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应答。
3.3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采购活动的,请于2025年09月10日至2025年09月15日17时(北京时间),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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