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采购公告
一、采购单编号:GX-202509-003876
二、采购单名称:SHFDL250905XB02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华电齐齐哈尔富拉尔基100MW光伏项目电流互感器更换施工
三、采购单位: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
四、采购方式:公开询比采购
五、采购类型:工程
六、报价方式:整单报价
七、报价截止时间:2025-09-16 16:00
八、开工时间: 2025-10-01
*十、采购清单
序号 | 采购人 | 物资名称 | 税率 | 采购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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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 | 富拉尔基CT施工 | 9% |
十一、资格条件内容:
1. 响应单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 响应单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报价。
5. 响应单位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 响应单位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7. 资质证书要求:响应单位需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和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同时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8. 资格能力要求:响应单位需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 业绩要求:响应单位需提供2022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必须具有至少2项电力工程EPC承包业绩,支撑材料包括: (1)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主要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相关内容原件扫描件。 (2)业主单位盖章的投运证明性材料扫描件:投运证明,或移交生产交接书,或安全稳定性运行证明,或工程竣工报告,或并网证明或其他能证明已投运材料原件扫描件。
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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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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