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172/17-QT-072)
一、招标条件
华电滕州新源热电有限公司汽机、锅炉等专业设备委托维护项目 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滕州新源热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地址:山东滕州市荆庄街19号
2.2项目规模:火电2×150MW+2×350MW机组。
2.3招标项目履约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36个月,计划自2025年11月21日至2028年11月20日。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8.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火力发电厂300MW(级)及以上等级机组锅炉设备维护或检修业绩和汽机设备维护或检修业绩各不低于2项,且提供不低于100万元对应业绩的发票扫描件。所有业绩均应提供合同主要信息原件扫描件,包括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金额、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09-11 11:00到2025-09-19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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