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焦溪古镇保护与利用工程(二期)—舜溪中路房屋风貌修缮整治项目
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公告(7.0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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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焦溪古镇保护与利用工程(二期)已由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批文名为: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焦溪古镇保护与利用工程(二期)初步设计的批复,编号为:常天发改[2021]20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常州市天宁区郑陆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焦溪古镇保护与利用工程(二期)—舜溪中路房屋风貌修缮整治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郑陆镇焦溪古镇片区 2.1.2建设规模: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基础设施改造和配套设施提升工程。基础设施改造包括铺装、地下管网、绿化、河道、地下消防设施、桥梁、公厕以及其他配套市政设施等。配套设施提升包括对古镇区实施景区亮化、标识展示系统和智慧景区建设。 2.1.3本标段合同估算价:226.0万元 2.1.4工期要求:9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0月10日 2.1.5其他: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含编制说明)及图纸范围内全部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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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投标人须具备:[施工·专业承包·古建筑工程·古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施工·建造师证·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资格) 3.3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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