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采购公告
新能源公司3年(2026-2028年)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服务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Q2511004230429
1.采购条件
根据有关计划安排,采购人湖北能源集团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采购人)对新能源公司3年(2026-2028年)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服务 项目进行 □谈判采购 ✓询比采购 ,本项目 ✓采购人自主采购 □采购代理机构为:____(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发布采购公告。
2.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次采用“预估总量,确定单价”的方式进行框架采购,拟选择1家公司开展新能源公司3年(2026-2028年)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服务工作,并出具报告。具体实施的项目数量以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本次采购暂估项目数量为20个,其中已确定项目6个,分别为:齐岳山风电场一期改造及就地配储项目、利川建南储能电站项目、公安狮子口光伏项目、长阳风电项目、鹤峰风电项目、江陵风电项目等。此外考虑公司未来发展,暂预留项目数量14个。已确定项目情况如下:
(1)齐岳山风电场一期改造及就地配储24MW/48MWh电化学项目。
齐岳山风电场一期改造项目属于增容改造方案,改造后总容量为128.98MW。拆除26台歌美飒G58-850型风力发电机组,原址安装16台5.6MW风力发电机组和2台6.25MW风力发电机组;改建后32台0.85MW风机和4台5.6MW风机共计容量49.3MW,采用原接入方案接入电网;剩余12台5.6MW风机和2台6.25MW风机共计容量79.68MW,新建一座110kV变电站,新增1台100MVA主变及其间隔配套,同期新建一回110kV送出线路接至110kv苏马荡变电站。本工程已于2025年3月开工,计划于2025年12月全部投产发电。
齐岳山风电场一期改造项目配套电化学储能项目为齐岳山一期改造项目配置改造后新增总装机容量30%、2小时电化学储能项目。电站拟在齐岳山风电场一期升压站生产楼前空地布置24MW/48MWh电化学储能设备,以一回集电线路接入齐岳山风电场一期改造项目扩建升压站一次设备间预留35kV间隔。本工程计划2025年9月开工,2025年12月全部投产发电。
(2)湖北能源集团利川建南19MW/38MWh储能电站项目。齐岳山风电场一期改造项目,除就地配置24MW/48MWh储能外,需增配建南储能项目,拟增配项目容量为19MW/38MWh。本次增配项目位于利川建南镇,用地面积约8亩,以35千伏电压等级接入建南35千伏变电站,外送线路长度约15公里。本工程计划2025年10月开工,2025年12月全部投产发电。
(3)公安狮子口光伏项目。本项目位于湖北省荆州市公安县狮子口镇境内,额定容量为200MW。本项目新建一座 220kV升压站,拟定以 220kV电压等级出线一回接入油江 220 千伏变电站。
(4)长阳风电项目。本项目位于湖北省宜昌市长阳境内,额定容量为70MW。拟定以1回110kV线路接入麂子河220kV变电站110kV侧的方案接入电网,同时新增两点配储:按照10MW储能接入110kV花坪变10kV侧间隔,5MW储能接入35kV麻池变10kV侧。
(5)鹤峰风电项目。本项目位于湖北省恩施市鹤峰县,本期项目拟装机容量 100MW ,同时预留 100MW 接入空间,拟接入鹤峰 220kV 升压站。鹤峰大垭 100MW 风电场位于湖北省恩施市鹤峰县走马镇附近,风电场中心,距离恩施市公路里程约 100km,距离鹤峰县公路里程约 35km 。
(6)江陵风电项目。湖北能源集团江陵构网型风储一体化电站示范项目项目场址位于湖北省荆州市江陵县,拟安装16 台单机容量为6.25MW 风力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为100MW。风电场区大部分地区海拔高程在15~35m 之间,场址中心区域距江陵县人民政府的直线距离23km。
2.2采购内容
本项目的采购范围包括新能源公司2026年至2028年采用自建、合资及预收购模式建设的风电、光伏、储能项目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服务。
自建项目:按能源局的文件要求,自行申报新能源项目建设指标,开发的新能源项目。已确定项目:长阳风电项目、鹤峰风电项目、江陵风电项目、齐岳山风电场一期改造及就地配储项目、利川建南储能电站项目。
合资项目:通过和资源方成立合资公司(项目公司)锁定项目资源,共同开发新能源项目,在项目并网发电后,通过收购资源方持有合资公司的股权,对项目100%持有。暂无确定项目。
预收购项目:通过和资源方提前签订预收购协议,锁定项目资源,共同开发建设新能源项目,在项目并网发电后,通过收购资源方100%股权,对项目100%持有。已确定项目:公安狮子口光伏项目。
具体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通过收集并审阅工程结算资料、踏勘现场、向相关单位询问了解情况等方式,对甲方采用自建和合资模式建设的项目及配套工程的EPC总承包、工程监理或其他工程类合同(如有)固定总价部分及合同外变更部分等竣工结算报告进行审核,确定结算价格;对甲方采用预收购模式建设的项目及配套工程在建设期签订的各类合同以及发生的各类工程费用进行全面梳理,对工程类合同出具工程造价定案表,厘清项目的实际总造价,结合项目合作协议(预收购协议),计算出项目超出控制总造价的部分费用,并根据合作协议确定超出部分费用的处理方式;对工程实际竣工后的建安及设备工程量进行核实,结合审核确定的结算总价编制资产价格清单;出具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报告;
(2)参加采购人组织的与工程结算相关的会议,配合采购人与EPC总承包、工程监理或其他单位就工程结算金额进行谈判,解决各项争议问题;
(3)配合采购人完成竣工决算审计或接受国家审计,负责对审计中发现的有关问题进行解释等;
(4)根据采购人的需求,完成采购人安排的其他与工程结算相关的工作。
2.3服务期
本次采购的服务期自框架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如合同服务期限内累计结算金额达到预估总价时合同自动终止。但在本框架合同下签订的项目专项合同在框架合同到期之日仍未完结的,成交人需按照项目专项合同约定继续履行相关义务。
单个项目服务时间为专项合同签订后,自收到委托人提供的完整的结算相关资料后60天内向委托人提交成果文件。
2.4其他
成交后,成交人与新能源公司签订框架协议。具体实施时,根据实际需求按照合同内容由项目实施单位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与成交人签订专项合同,并据实结算。框架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保留因特殊原因不纳入本次框架采购而进行单独采购的权利。
3.供应商资格要求(以下条件需同时具备)
资质条件: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业绩要求: 2022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时间(以结算审核报告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国内单项装机容量4.8万千瓦及以上的风电场建设工程和国内单项装机容量5万千瓦及以上的光伏电站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服务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与结算审核报告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应包括能体现双方当事人、标的、完成时间、签字盖章页等关键信息);
人员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取得土木建筑工程或安装工程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师资格,且注册于该公司,提供2025年1月以来报价人为其连续缴纳6个月的社保证明;
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财务要求: / ;
其他要求:供应商不能作为其他供应商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报价。采购人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企业)法人组成的联合体的报价。
采购人 □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报价。联合体报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采购人 □接受 □不接受代理商报价。
4.供应商征集
本次采购采用□不公开征集 ✓公开征集 □部分公开征集的方式确定供应商。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 文件获取时间: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报名截止时间: 2025 年 9 月 25 日 9 时(北京时间)。
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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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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