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轨道交通亦庄线台湖车辆段增设站点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
• 公告内容
北京轨道交通亦庄线台湖车辆段增设站点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110000A0010422270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北京轨道交通亦庄线台湖车辆段增设站点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已由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关于加快推动轨道交通亦庄线台湖车辆段增设站点工程前期工作的函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投资额为
19700 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为
政府投资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建设地点:
北京市市辖区通州区
规模:地上建筑规模: 1座地面单侧车站,建筑面积约2905平米,地上线路长约1216m。 ; 地下建筑规模: / ; 建筑面积: 2905 ㎡ ;建筑高度: 不超过6.5m ;长度: 1216 m。
招标范围: (1)工程范围:北京轨道交通亦庄线台湖车辆段增设站点工程设计包括新建车站及车辆基地改造,1新建站1改造车辆基地,详见《招标文件》。 (2)工作范围:设计工作内容包括总体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工程招标设计)、招标配合(含设计联络)、施工图设计、施工配合、工程预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向业主及运营商交接等各阶段相关工作。 ;招标内容: 设计 。
规模:地上建筑规模: 1座地面单侧车站,建筑面积约2905平米,地上线路长约1216m。 ; 地下建筑规模: / ; 建筑面积: 2905 ㎡ ;建筑高度: 不超过6.5m ;长度: 1216 m。
招标范围: (1)工程范围:北京轨道交通亦庄线台湖车辆段增设站点工程设计包括新建车站及车辆基地改造,1新建站1改造车辆基地,详见《招标文件》。 (2)工作范围:设计工作内容包括总体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工程招标设计)、招标配合(含设计联络)、施工图设计、施工配合、工程预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向业主及运营商交接等各阶段相关工作。 ;招标内容: 设计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需具备 :
市政行业(轨道交通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
本次招标项目 :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申请投标时,仅限承接车站建筑设计范围内的约定工作,且须与市政行业(轨道交通工程)甲级设计资质的投标人(为牵头人)组成联合体。 (2)投标人可以依据工程特点结合自身情况,组成设计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组成设计联合体的前提条件是,设计联合体必须满足招标人对投标人资质的要求;并应约定一方作为设计联合体的牵头人,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的往来信函应当通过牵头人进行传递。 (3)设计联合体中任意一方所具有的类似项目的设计经验和业绩可以作为该设计联合体的共同业绩。 (4)组成设计联合体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设计联合体协议书》,同时明确各方的详细设计工作内容以及相应的职责划分;如果设计联合体中一方为外国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注册登记的,从事建设工程设计活动的企业)的,则其仅能参加拟投合同段的方案设计工作。 (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以自己名义,或者参加另外的联合体投同一个标。 。
本次招标项目 :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申请投标时,仅限承接车站建筑设计范围内的约定工作,且须与市政行业(轨道交通工程)甲级设计资质的投标人(为牵头人)组成联合体。 (2)投标人可以依据工程特点结合自身情况,组成设计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组成设计联合体的前提条件是,设计联合体必须满足招标人对投标人资质的要求;并应约定一方作为设计联合体的牵头人,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的往来信函应当通过牵头人进行传递。 (3)设计联合体中任意一方所具有的类似项目的设计经验和业绩可以作为该设计联合体的共同业绩。 (4)组成设计联合体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设计联合体协议书》,同时明确各方的详细设计工作内容以及相应的职责划分;如果设计联合体中一方为外国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注册登记的,从事建设工程设计活动的企业)的,则其仅能参加拟投合同段的方案设计工作。 (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以自己名义,或者参加另外的联合体投同一个标。 。
四、是否有投标补偿
是否有投标补偿: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