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乌拉特前旗2025年11.46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1508232025091001
一、招标条件
乌拉特前旗2025年11.46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经由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备案。招标人为乌拉特前旗农牧和科技局,招标项目已经由部门批复、核准、备案,资金来源为中央投资和自治区配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
2.立项批文:《关于乌拉特前旗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优化调整的批复》巴农牧局发(2025)425号
3.工程规模:本次项目共涉及6个区域:先锋镇公庙村1.0万亩项目区、先锋镇先锋村1.01万亩项目区、乌拉山镇塔布村1.1万亩项目区、新安镇先进村1.02万亩项目区、新安镇红光村、树林村3.46万亩项目区、西小召镇西小召村、万太公村3.87万亩项目区。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即在开标后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综合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以上资质为住建部最新资质要求:建市[2020]94号文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根据建办市〔2021〕30号文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如投标人还未申办以上资质,则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投资能力;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证明,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出具未在其他在建工程担任项目经理的承诺函);必须在本单位工作,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2025年6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新入职人员要求提供入职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的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缴纳证明专用章),退休人员无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需提供有效的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及退休证明(投标文件须附扫描件)。
技术负责人要求:拟派技术总负责人须具备水利相关专业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投标文件须附职称证原件扫描件)。必须在本单位工作,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2025年6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新入职人员要求提供入职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的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缴纳证明专用章),退休人员无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需提供有效的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及退休证明(投标文件须附扫描件)。
4.财务要求:近年(2022年1月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提供相关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新成立的企业,需提供成立后至今的承诺书)。
5.信誉要求:
5.1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投标;
5.2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进行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显示近三年(2022年1月至今)内没有被依法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6.其他要求:
6.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合法注册的有效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6.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3在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无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6.4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7.是否接受联合体: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多家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高标准农田竞标时,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报酬分配方式,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承担50%以上合同金额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共同投标协议应与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各方对共同投标协议中各自承担工作均应当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资质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A.联合协议书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B.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C.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工作,并向招标人提交由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D.联合体投标的,将联合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如是委托代理人到场的还需提供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E.联合体各方的业绩均可做为该联合体的业绩;
F.联合体各方的奖项均可做为该联合体的奖项;
G.本项目中要求的人员可以是任意一个联合体成员的人员,但必须在本单位工作。
四、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时间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10月15日9:30(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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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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