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平昌县2025年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 (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平昌县2025年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平昌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平发改审〔2025〕13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四川国瑞皓鑫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中央住房保障补助资金和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 四川国瑞皓鑫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平昌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平发改审〔2025〕131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中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巴中市平昌县。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将县城江口明珠、龙王阁、两江国际、锦绣花园、通河水岸,以及乡镇邱家镇、南天门管委会机关住宿楼等点位的500套(间)自有存量房改造为保障性租赁住房。
2.3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设计工期:60日历天,施工工期:305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设计(包括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全过程配合及施工阶段的配合服务等)、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相关后续服务工作。
2.5 标段划分:设计施工总承包一个标段。
2.6 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现行设计标准及规范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其他:本项目采用中标候选人评定分离机制确定中标人。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需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 ,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2022年1月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 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建筑工程类设计业绩。
? 施工业绩要求:近年(2022年1月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建筑工程类施工业绩。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 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 □ 由设计负责人兼任 ? 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 (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 (注册专业)(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 □ 设计单位 ? 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联合体总数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3)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在本招标项目中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投标;(4)本项目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均由牵头人负责,牵头人进行的该行为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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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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