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陆县古虞国文化广场建设项目 EPC 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5GC011219)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运城市平陆县
一、招标条件
本 平陆县古虞国文化广场建设项目EPC 总承包(招标项目编号:2025GC011219 ), 已由平陆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彩票公益金,不足部分由县级财政负担, 招标人为平陆县张店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9781.85㎡(约合14.67 亩),总建筑面积766.08㎡,建筑基底面积504.00㎡,道路及硬化铺装面积5803.24㎡,绿地面积3474.61㎡。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 个标段:
001 平陆县古虞国文化广场建设项目EPC 总承包
(1)建设内容:1)建筑工程:拟定建设1 栋地上2 层群众文化活动中心,建筑总面积 766.08㎡,其中一层建筑面积504.00㎡,二层建筑262.08㎡,建筑占地面积504.00㎡;2)铺装工程:道路及硬化铺装面积5803.24㎡,其中沥青道路1371.47㎡,广场铺装4431.77 ㎡; 3)文化小品工程:古虞国文化小品花池41.87㎡,古虞国文化展示墙25m 长,虞坂古盐道主题步道144.8m 长及古虞国名人文化小品1 处,伯乐相马文化小品1 处; 4)公共服务设施工程:休闲坐凳、石桌凳,复合型儿童滑滑梯、儿童秋千,迷你足球场、健身器材、户外乒乓球桌,垃圾桶及公共环境标识; 5)配套工程:给水管网、雨水管网、污水管网及灌溉系统,低压配电系统、电力照明系统、综合布线系统、广播系统、监控系统。
(2)建设工期:270 日历天(3)建设地点:平陆县张店镇张店村
(4)项目总投资1109.58 万元。本次招标金额为919.13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为889.93 万元,施工图设计费为29.20 万元;
(5)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并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同时承担相关总体协调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平陆县古虞国文化广场建设项目EPC 总承包
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的资质条件: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企业相关证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以及与发包工程同类型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
2、拟派项目主要人员要求:
拟派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 证),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
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证书并在本单位注册或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 证),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本次招标接受施工企业作为牵头人的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单位应提供联合投标协议书;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本次投标仅限两个单位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应当分别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相应的资质条件。
2)联合体各方必须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总承包项目牵头人、各方的项目负责人,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各方就合同条款共同分担各方义务。
3)联合体牵头人负责项目的全过程综合管理和组织实施。4)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认真履行合同相关责任权利义务,未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联合体的成员结构、相互关系均不得变动。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 年 9 月 15 日 08 时 00 分起至 2025 年 9 月 20 日 08 时 00 分止(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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