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XCG-2025-S010
项目名称:镇安县河湖补充划界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29,557.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镇安县河湖补充划界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829,557.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829,557.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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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镇安县河湖补充划界工作是对水利普查名录外新梳理的流域面积在50平方公里以下的5条河流(梓桥沟、铁铜沟、龙王沟、龙胜沟、松柏沟)管理保护范围划定以及冷水河管理保护范围重新划定。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829,557.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镇安县河湖补充划界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9)《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10)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镇安县河湖补充划界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单位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单位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3)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4)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相关专业或工程测量相关专业或测绘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5)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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