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重庆市涪陵区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工程 已由 重庆市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涪发改委发〔2024〕184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涪陵区妇幼保健院,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重庆市涪陵区妇幼保健院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涪陵高新区聚贤大道3号(重庆市涪陵区妇幼保健院高新区院区内)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项目占地面积1627.39平方米,建筑面积为8199.82平方米,共设150个托位。设有:乳儿班2个(10人/班),托小班2个(15人/班),托大班5个(20人/班)。建筑布局为地上六层,配有相应附属设施及室外活动场所。其中第一层为托大班、托小班、乳儿班、厨房、晨检、门卫、母婴隔离、儿童玩耍区、成果展示及家长接待中心等;第二层为托大班、活动区、空中花园等;第三层为研发、互联网家长课堂、辅食制作、绘画、绘本创作、空中花园、模拟体验、远程示教、婴幼儿情景体验、营养膳食指导等;第四层为空中花园、资料储存、培训教材编写、托育接待交流、教具制作、实训、托育产品展示厅等;第五层为实训、托育人员培训大厅、托育接待交流、标准设计、模拟体验、餐厅、辅食制作;第六层为多功能培训中心休息区等。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 3924.88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2761万元
2.4 招标范围: 重庆市涪陵区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工程设计图、工程量清单所包括的所有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明确的内容为准)。
2.5 工期要求: 365 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 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
3.2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本项目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
4.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4.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