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靖边县城区雨污错接混接一期工程设计招标已由靖边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以靖政审批招发〔2025〕88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靖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有意愿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靖边县 ;
2.2 工程规模:对东西大街南侧、芦河路西侧、林荫路东侧,南关西街北侧区域内生活巷道内及居民庭院内排水管道进行雨污分流改造,同步改造老旧供水管网,改造给水管道13239米,改造污水管道27716米,改造雨水管道25202米。 ;
2.3 项目投资总额:88380000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估算1175400元);
2.4 计划工期:30 日历天 ;
2.5 标段划分:标段1: 标段名称: 靖边县城区雨污错接混接一期工程设计招标;标段编号: E6108003536p54ygdyr1001;标段类型: 设计; ;
2.6 招标范围:标段1:对东西大街南侧、芦河路西侧、林荫路东侧,南关西街北侧区域内生活巷道内及居民庭院内排水管道进行雨污分流改造,同步改造老旧供水管网,改造给水管道13239米,改造污水管道27716米,改造雨水管道25202米。 ;
2.7 其他:提出异议联系方式①监督部门:靖边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0912-4646403、②同10联系方式。 。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标段名称:靖边县城区雨污错接混接一期工程设计招标:本次资格要求申请人具备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 资 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 设计 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 负责人 具备【无】及以上执业资格,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及以上职称资格。
3.2 标段名称:靖边县城区雨污错接混接一期工程设计招标: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企业赋码后的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提供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等资料复印件,提供的财务审计报告需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可查询并提供网页截图。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公司开户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5信誉要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投标资格((1)-(3)提供承诺书,(4)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1)被责令停业的; (2)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3)受到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处罚被取消投标资格的(黑名单); (4)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shixinheimingda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记录(被执行人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投标人需提供完整的信用中国企业信用信息报告。
4.资格审查方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5.**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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