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茅台酒“十四五”技改建设项目已由仁怀市发改局以2207-520382-04-01-877847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仁怀市茅台镇中华村、太坪村(规划区范围内)
2.2 建设规模: 茅台酒“十四五”技改建设项目花椒坪酒库片区15栋酒库及相关配套设施施工(标段二),总体建筑面积约184731平方米
2.3 合同估算价(元):865000000.00
2.4 计划工期(天):730
2.5 招标范围:茅台酒“十四五”技改建设项目花椒坪酒库片区15栋酒库及相关配套设施施工(标段二):25-39#酒库、3#消防水池组、4#酒库岗亭、5-7#酒库厕所、2#消防废水收集池、酒库二片区初期雨水收集池等单体建筑以及用地红线范围内管沟管线、支挡工程、道路工程(高位水池通道(K0+540.154—K0+622.317)、酒库一、二片区厂区跨冲沟桥梁、围墙、室外楼梯、景观绿化等全部室外总图附属工程(含外水接入)。 具体详见招标人发布的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内容
2.6 标段划分:茅台酒“十四五”技改建设项目花椒坪酒库片区施工共分为3个标段,投标人可对本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也可只对一个标段进行投标;一家投标人最终只能中一个标段,当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均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时,该投标人最终只能按照招标文件预先规定的优先级顺序中标;优先级排列顺序:标段一>标段二>标段三(例如:投标人在标段一、标段二、标段三中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该投标人原则上为标段一的中标人,标段二顺延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此类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施工资质:
旧版/施工/施工总承包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3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