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平城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输水管线设备及安装工程施工(1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14020000G3001665002)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山西省大同市平城区
一、招标条件
本大同市平城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输水管线设备及安装工程施工(招标项目编号: E14020000G3001665002 ),已由大同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资金支持,不足部分由平城区财政配套解决,招标人为大同市平城区水务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通过马军营1片区、马军营 2 片区、白登山片区、小南头片区和御河片区五个片区供水水网的建设,实现平城区19个行政村供水规模化,标准化,便于集中管理和自动化控制。工程年供水量218.95 万m³/a,最高日用水量8997.86m³/d。总投资为11801.47万元,本次招标工程费约为2098.040814万元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大同市平城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输水管线设备及安装工程施工:
主要包含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的泵站、输水管线设备安装工程(含临时工程)两部分。工程共分为五个片区,分别为马军营1片区、马军营2片区、御河片区、小南头片区、白登山片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大同市平城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输水管线设备及安装工程施工: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及相应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专职安全员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证(C 证),各主要工作岗位须满足持证上岗条件,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班子人员;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本标段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