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5-SY271-WZ0186-01)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阳石化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辽阳石化分公司铁路运输部计算机联锁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辽阳石化分公司铁路运输部杨家计算机联锁系统(包括新设杨家站计算机联锁系统及与其配套运行的防雷分线柜,朱庄站、打白站既有联锁设备利旧修改,于杨家站联锁增加远程控制功能,保留原有各站场控显设备,具备操作运行的技术条件。)。
2.2招标产品范围:铁路运输部杨家计算机联锁系统。
2.3实施或交货地点:辽阳石化分公司铁路运输部。
2.4交货期或供货周期:合同签订后60日内到货。
2.5技术要求: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2.6最高投标限价:418万元(含税)。
3.2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的制造商,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执行三证合一改革的投标人,无需单独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只需提供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即可)。
3.3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产品制造商的联锁系统SIL4认证证书或联锁系统的CRCC认证证书,铁路相关行业电磁兼容检测报告、铁路相关行业提供的防雷检测报告、联锁软件国家级铁路部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铁路车站计算机联锁检验站的检验报告。
3.4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铁路计算机联锁系统的销售业绩,合同数量不低于3份,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400万元(含税,金额以发票为准)。
投标人须提供:
(1)供货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
(2)与供货合同对应的发票原件复印件或扫描件。
(3)合同或发票内容需包含:货物名称、数量、用户名称等(可备注说明)。
3.5系统适应性要求:卖方需提供关于系统完整性的承诺,即供货要求中,只对主要的、标准化的、通用的设备要求进行了明确,但招标方根据实际环境条件提出的合理的适应性需求,卖方要予以满足。(须提供书面承诺)
3.6 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未被宣告破产、无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提供最近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财务情况说明书(或报表附注)的复印件。
3.7投标人须承诺:承诺内容需包括,制造企业为我国国内注册企业(以下简称国内企业);标的物采取的为“自主技术”,即知识产权50%以上归国内企业;标的物研发及制造企业为国内企业,标的物在境内生产加工。
3.8投标人信誉要求: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未被列入“集团公司级”或“企业级”三商黑名单。以上内容以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场查询相关网站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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