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上海至昆明国家高速公路贵阳至安顺(普定)段扩容工程已由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贵州省交通运输厅以黔发改交通【2021】812号、黔交审批(2025)20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贵州贵安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性资金(元):0.00,省级财政性资金(元):0.00,市级财政性资金(元):0.00,县级财政性资金(元):0.00,单位自筹(元):0.00,银行贷款(元):21512000000.00,利用外资(元):0.00,其他资金(元):0.00,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贵州贵安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西秀区】贵州省 安顺市 西秀区 观山湖区、清镇市、平坝区、西秀区、普定县。
2.2 建设规模: 项目路线全长约94.136公里,其中新建81.276公里、改扩建12.86公里,设计速度采用100公里/小时,新建段采用双向六车道、路基宽度33.5米,共线段、扩建段采用双向八车道、路基宽度41米标准,桥涵设计汽车荷载为公路-Ⅰ级。。
2.3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沪昆国家高速公路贵阳至安顺段扩容工程机电工程竣(交)工验收检测服务,检测工作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全线范围内的监控设施、收费设施、通信设施、供配电设施、照明设施、高速车路感知交互网设施、高速云平台设施、建管养运与服务应用系统设施、车路协同系统设施等机电设施设备及其配套系统的竣(交)工验收检测质量鉴定和内业资料的审查,并出具竣(交)工质量鉴定检测报告。。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5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需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证书。 3.2 投标人需具备交通运输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交通工程专项试验检测资质,资质证书参数检测范围须涵盖本项目所需的检测工作内容。 3.3 投标人拟任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要求如下: 项目负责人: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60周岁以下,持有有效的交通运输部质量监督局(站)或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颁发的试验检测师(或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交通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至少5年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经验。 技术负责人: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60周岁以下,持有有效的交通运输部质量监督局(站)或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颁发的试验检测师(或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交通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至少5年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经验。 3.4 信誉要求 3.4.1 没有受到交通运输部和(或)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取消贵州省公路建设市场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 3.4.2 投标人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请详述具体情况)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否则投标文件将予以否决。。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