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达区燃气设备设施升级改造项目燃气管采购标段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二、项目概况
1.招标项目名称:乌达区燃气设备设施升级改造项目
2.招标项目编号:B1503002025091201001
3.标段(包)名称:乌达区燃气设备设施升级改造项目燃气管采购标段
4.标段(包)编号:B1503002025091201001002
5.招标范围:本项目采购PE燃气管4264m,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采购内容”。
6.供货地点:乌海凯洁燃气有限责任公司指定地点。
7.供货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
8.项目投资:1154829.00元。
9.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质量标准及招标要求。
10.质保期:1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投标文件附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2.资质要求:
投标单位必须为制造商,须取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压力管道管子(B)含以上)证书(投标文件附有效的证明材料)。
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重组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投标文件须附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附件)。
4.信誉要求(投标文件附承诺书和网页查询结果截图):
(1)投标人近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严重违约、骗取中标及所供设备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
(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链接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3)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近年无行贿犯罪行为;
5.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6.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其他说明:(1)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如有其他投标人提出异议或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可对中标候选人提供的资质证书、业绩资料等(包括但不限于中标通知书、合同、增值税发票、验收单或竣工资料等证明材料)进行查验,中标候选人须按照招标人要求提供资质证书、业绩等资料的原件。若中标候选人未按照要求提供原件的,或经查验中标候选人提供的资质证书、业绩等资料原件内容与投标文件所列证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内容不一致的,视为中标候选人未提供资质证书、业绩资料或提供资料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招标人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将相关线索情况提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及相关行政监管部门进行处理。(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电子招标投标法》第三十六条“招标人应当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数据电文形式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中标人应当严格按照要求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或备案交易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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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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